刘鹤《人民日报》最新撰文有何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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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人民日报》撰文,标题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从标题看,文章是对刚刚结束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最新诠释,但从文章发布的时间点看,这篇文章的分量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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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君仔细梳理发现,刘鹤副总理上一次在《人民日报》撰文是在去年3月份,标题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一场深刻变革》。

在论述非公有制经济方面,文章再次强调“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健全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法治环境,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是完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政策体系,把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落到实处,推动领导干部同民营企业家交往既坦荡真诚、真心实意靠前服务,又清白纯洁、守住底线、把握分寸,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三是营造各种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对国有和民营经济一视同仁,对大中小企业平等对待,在加强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完善金融体系、平等放开市场准入等方面深化改革,推动政策落准、落细、落实。

以上三条内容,前两条并无新意,但第三条用了新的表述。在“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表述中,加入了“支持”一词。

仔细揣摩这句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意思很明确,单从字面就可以看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以后将成为一种制度,不可轻易更改。

联想到最近国务院点名通报批评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在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从中作梗一事,刘鹤副总理强调的“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意义重大。

通报显示,建行北分出现了三种典型案例,包括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平安北分则出现了一种典型案例,是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

去年6月20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接替马凯,出任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上任之初,他就协调各方积极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去年8月20日,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我国中小企业具有“五六七八九”的典型特征,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会议还定调: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是企业家精神的重要发源地。

后来,各大金融结构明显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不过,还是发生了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变相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事情。

上述事件发生次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规范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的通知》,从严禁借贷搭售、严禁转嫁成本、协商费用分担、完善激励机制、规范员工行为五个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服务收费予以规范,坚决遏制辖内银行业机构变相抬升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等行为。

11月21日,中国银保监会日前表示,将研究制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评价体系,对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工作进行综合全面评价,构建监管考核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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