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教条主义者是不会有思想自由的

         在公共论坛上辩论,左边的与被认定是左边的人,会经常提出“人民”概念。而每当这时候,右边的就会说不要用“人民”概念代表了别人。 

        其实从语言逻辑出发,“人民”概念并不具有强迫性代表的意义:“人民”只是对于一定包括了绝大部分中底层民众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中的大部分群体的表述方式,并不包括与人民利益要求不一致的人。

        因此,左边或者被认为是左边的人,说“人民”的时候,是假定了某些人的利益要求与人民不一致而被排除在“人民”外的。

        这时候辩论的对方,需要证明的是“人民”是什么,自己是不是属于人民的一份子,而不能说自己被代表了。

        因为你如果不是人民的一份子,而是特殊的利益群体中的人——别以为你不是官僚或者富豪,就不能算特殊利益群体成员,地痞流氓也同样可以是特殊利益群体——自然就没有被“人民”这个概念所代表。

        相反的,右边的人们每每挂在口头上的“公民”概念,才往往是极具强迫性代表意义的概念。因为它混淆了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区别与要求:一个不顾其他由无数公民个人组成的群体的利益的人,往往用一句“公民权利”,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以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代表者的身份,与政府对抗。

        而实际上,这个公民的个人利益,往往与绝大多数公民的个人利益要求相反。而社会上一些居心不良的精英分子,就会用维护“公民权利”的口号,煽动不明事理的民众的反政府情绪。

        而一些社会上层精英们更是以“公民”利益代表者自居,煽动全体社会成员为这些社会精英获得更多权利与政府抗争。

        实际上,这些社会精英们已经享有的权利,绝大多数民众还没有能力享受得到。而这些精英们的所需要的更多权利,广大民众根本就不需要。

        因为广大民众需要的,首先是在经济与财富权利上,与这些社会精英平等,能够享有这些社会精英们已经享有的各种自由。可是,广大民众的这些权利与自由要求,就没有被包括在这些社会精英所主张的“公民权利”的内容之中。

        社会精英,尤其是自诩为“体制外”的社会精英们,与广大民众之间的利益要求之间的一个重大区别,在于他们的利益要求往往与社会稳定无关。相反,社会的一定程度动荡,更有利于他们的特殊利益的实现。

        而广大民众的切身利益要求,则与政府的社会稳定要求从来都是一致的:只有在社会稳定环境下,广大民众的免于恐惧与匮乏的自由,才能够比较有保障。当然,这样情况下的政府的稳定也才有保障,而“体制外”精英们的目的却难于实现。

        因为“公民”概念抹杀了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差别,所以任何人说“公民”的时候,在逻辑上就一定代表了别人。

        也正因为这一点,许多身为底层民众身份的人,往往就会被这个概念所迷惑,以为自己的利益关系,也与上层社会精英们的利益要求一样了。于是对于自身的经济利益关系不在意,却为了上层社会精英的政治权利要求去抗争政府。

        当对于自己的实际利益毫无关系的政治权利被上层社会精英们获得了以后,大家看看“阿拉伯之春”的结果吧。社会精英们的自由多了,底层老百姓的生活更困难了。

        我这里并不是说上层社会精英们不应该追求更多的自由——没有他们对于更多自由的追求,社会的进步会停止。而是说不应该用“公民”这个极具强迫性代表意义的概念,去忽悠民众为自己的利益火中取栗。我这篇文章想要达到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告诉人们:“公民”才是往往极具强迫性代表意义的概念。

       我说“公民是由精英与人民组成的”,引起一些人大哗,因为这不符合他们知道的定义。

        有人告诉我公民的定义:【只要是有一国国籍的人,就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他的权利和义务,就是公民。那怕他是精神病人,也是公民】,以证明我的定义不对。

        我问他:”你的意思,精英不是公民?“他只好承认辩论不过了。问题出在哪里?出在他只会背教条,没有自己的思考。

        现在左右两方面的意识形态分子都是有意无意的在背诵教条,用教条规定的观点观察、分析批判世界,而不顾事实与逻辑的要求。凡是与他们的教条相违背的,就斥之为异端邪说,必欲灭之而后快。也就是说,意识形态分子就是有意无意的教条主义者。

        左边的用马列主义作为不可违背的教条,比如坚持劳动价值观、剩余价值理论、坚持“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

        右边的则以西方的政治经济思想作为不可违背的教条,比如认定西式共和就是民主、认定市场、私有制就是永恒的道德现象。把西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的基本教条当做经济、社会理论的“ABC”。

        其实那些迷信西方意识形态教条的人们,他们自己就没有真正明白西方意识形态体系中的基本原理是什么。

        比如主观价值理论,我就没看见一个人能够顺畅的用这个理论说明经济现象。以至于至今,人们对于财富是什么,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

        茅于轼等人说交易创造财富,就没办法在逻辑上与劳动价值理论划清界限。他们却要用他们遵循的教条,作为判定真理的标准,这不是专制吗?

        教条主义者的共同特点,就是不以实践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而以教条的规定作为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这样的思维或者判断方式,是一定要犯错误的。

        而且这样的思维判断方式,使得相信不同意识形态的人们之间,没办法在同一个平台上平等讨论问题。因为彼此都不顾事实与逻辑的要求,只认自己的教条,辩论到一定程度,就只能各说各话了。

        左边的很多人与右边的很多人,在与我辩论的过程中表现都一样:辩论到一定程度就辩论不下去了,扣帽子、打棍子、谩骂等等手段都会对我用上来。再不行就断绝交流。即使是个别理性的学者,也会因为知道无法辩论过我,但是又不能放弃自己的教条,而终止辩论。
        所以,要通过公平自由的讨论,找出或者接近真理的思想,就必须反对教条主义。我们应该从实践中的事实出发,依据正确的思维逻辑,分析被教条定义的概念的合理性。而不能因为有了教条的定义就以为不可更改——哪怕明显与事实相悖,与逻辑相悖。

        教条主义不但阻碍自由公平讨论,更是限制思想自由的根本原因。因为教条主义者遇到问题首先强调的就是信仰。而强调信仰,必然会桎梏人们的思维。

        思想自由本来是每个人自己可以决定的——今天中国一些人指责政府限制思想自由,其实就是被迫害妄想症的表现。

        你自己用某种教条禁锢住了自己的思想空间,是自己放弃了思想自由而已,否则,能够被限制的只有言论自由,你的思维活动人家看不见,如何限制你?

        如果把自己的思维活动限制在了某一个信仰、某一个学派,或者就是某一个导师划定的圈圈里里面,把既定的教条当做不可更改的东西,也就是一些人所谓的“ABC”,那就是自我思维桎梏。你要自己把思想自由的权利放弃掉,不能怪社会不给你思想的自由。

        在今天中国的公共舆论平台上,充满了以批判政府为荣的氛围,各种荒谬的观点大行其道。

        比如说中国的政治制度限制了思想自由,说这话的人一定不明白什么叫“思想自由”。而且这么认为的人,自己其实就是用一种错误的信仰在桎梏着自己的思想。如果你自己不桎梏思维,没什么东西可以让你的思想受限制。而教条主义,就是唯一桎梏思维的原因。

        把政府当作必要之恶,以为批判政府就一定是应该的,就是从西方来的一种教条;

        同样,以为社会主义就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体制,也是一种教条。

        以为西式共和制度就是民主、不同于西式共和的政治制度就一定是专制,还是教条。

        把这些教条当做不可更改的,甚至当做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当做普世价值的人,实际上就是准宗教主义者。这样的教条主义者就是自我桎梏了思维,没有了思想自由。

        那些反对“摸着石头过河”,谴责中国社会模式特色的人,都是一群教条主义者。他们以为西方人的理论与模式就是不可更改的教条;或者以为马克思列宁毛泽东说过的话就是不可更改的。

        凡是与西方的理论与模式不一样,或者与马克思列宁毛泽东预期的不同的就是错误的。你用事实与逻辑分析方法,把他的理论驳斥的无话可说了,他还是坚持不变。

        为了坚持教条,对社会事实做选择性接受。凡是与自己的教条相冲突的就不承认。这样的教条主义者是不会有思想自由的!他们也有意无意地会坚决反对思想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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