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雪莉法,并不是保护雪莉,而是保护大佬,想千夫所指,先掰断你手指头。
看到一篇文章,节选一下:
今年初,韩国总统曾下令彻查张紫妍事件,然而两个月后,检方就表示此案无法重启调查,一切又归于零。女演员张紫妍26岁时在家中自杀,死因被归咎于抑郁症。可两年后,韩国电视台公开她的遗书,透露她曾被迫向31名“大佬”提供100多次性服务。在张紫妍之前,演过《火鸟》《红字》的李恩珠,25岁时自杀,当时死因亦称是严重抑郁症,而现在屡屡有另外的说法冒出,称她与张紫妍一样,都是被娱乐圈潜规则迫害致死的——演了大尺度电影,沦为韩国娱乐圈大佬们的玩物。
鲜血撕开的这一角,让人们见到了韩国娱乐圈狰狞的潜规则。女明星们看似光鲜,却是被大佬牢牢控制住的棋子,为了获得拍戏资源,被迫接受潜规则,经纪公司为虎作伥、沆瀣一气。
……
雪莉死后,饭圈文化影响下的社交网络反应也显得比较特别,可以说呈现出另一种“控评”、另一种横冲直撞的暴力。网上的报道评议也好、普通人随便的议论也好,都仿佛受到了某种抵触压力。
首先大家要知道,韩国娱乐圈受害者接二连三,都甩锅给抑郁症,检方并没有调查什么东西,对于这种结果,毫无疑问,韩国检方就是同谋。
然后,这个同谋及其另外一些同谋现在要立法——所谓的雪莉法,大家还以为这个法律是保护雪莉的吗?是保护潜规则不被网络舆论监督而已,无利不起早,真正关系雪莉早就根除那个让韩国女艺人窒息的土壤了,事实上,不还是死了一个,再拉上床一个,上床之余现在还想出个办法——立法。
不能解决问题,就解决提出问题的人。
不想多说什么,这就是殖民地的法治现状及其未来,法治,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