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人党东升 | 公权力是否应该介入告密行为?
问题发布
大学教授因学术讨论被举报停职,一度成为学术圈的焦点话题。2019年6月中旬,电子科技大学副教授郑文锋,在课程QQ群“创新的本质2019”和学生讨论论文选题时称,“‘四大发明’在世界上都不领先,也没形成事实上的生产力或协作”“中国古代没有实质上的创新”。这些聊天记录的截图被学生曝光于网络,并被质疑其学术水平,最后学校认定郑文锋有师德失范行为,将其停职。而据学生的聊天记录显示,可能是因为学生对这门通识课的课程论文要求感到不满,刻意引诱老师发表过激言辞,上纲上线。
照本宣科的教育不易出现此类问题,但难以启发学生,因此舆论走向纷繁复杂。仅就“举报”这一行为来说,合理举报有利于个人权利的维护,越来越多的人出于维护自身权益举报不当行为,以合理合法渠道取代忍气吞声或暴力解决,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欣喜于大众权利意识的苏醒。如近日首次出现在国务院文件中的“吹哨人制度”就是一种对内部举报进行制度化的成功范例。但近年来,一言不合就举报的新闻屡见不鲜,恶意构陷、各种“钓鱼式举报”层出不穷。在我们的文化语境中,这类恶意举报的行为普遍被认为是“告密”。
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如何毁掉一个你不喜欢的人?举报他。”令人难过的是,这一策略已经被广泛运用在各种场景之中。告密之风盛行,将会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学术发展乃至党和国家造成什么影响?告密(恶意举报)与合理举报之间的界限又在哪里?应该如何避免恶意举报的发生或减少恶果?本期邀请华东政法大学老师 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党东升谈谈公权力与告密行为。
一. 公权力是否应该介入?
荷兰拉德堡德大学传播学博士 高 雯:
我认为课堂内容和讨论内容如果涉及造谣、辱骂、诽谤、骚扰等内容,或诸如宣扬无差别暴力等违法基本人性的内容,举报是合理的。但如果是基于课程内容进行讨论的历史、社会等问题,那不同意见可以各自拿出论据进行充分辩论,不必要因此要求公权力介入对任意一方进行观点上的打压。
党老师在最后提到“绝不能纵容告密”,“对告密者应有惩罚规则”。您认为什么样的惩罚是比较合理并能起到引导作用的?
党东升:
对于告密行为,主要包括两个层面的惩罚机制: 法律层面和校内处理。法律机制就是被告密者通过诉讼维权,包括刑法层面获得救济。例如对于告密导致严重后果的行为,是否能纳入诽谤罪的范畴处理。校内机制是,如果司法机构或学校认定为学生的这一行为是诬告,要对学生有惩戒措施。当然,除了这两点,还有社会机制,比如舆论上的批评指责。
高雯:
在这类告密事件中,“党”的意图、实际介入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和最终造成的影响之间是存在一定的割裂的。我认为造成这种割裂现象的原因,在于一方面“党”并不是一个整体,而是一个复杂的、科层制的结构体系,其意志、行动等并不是一体化的;另一方面,在社会评价上,“党”却往往被看作是一个符号化的整体,无论最后结果如何,影响的都是作为符号化整体的党的形象。
党东升:
请问从科层制角度分析,为什么校方对告密的回应,可能会伤害党的形象?
阅读原文请戳:https://mp.weixin.qq.com/s/T7hk7f0PcJTA7fMMDd0I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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