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驻华大使馆的微博,还是某国的“网络飞地”?
众所周知,很多国家的大使馆会在中国开设微博,作为沟通和交流的窗口。许多我国公民也会有到其他国家旅行、进行商业活动乃至移民的需求。这时,他们就有通过目的国大使馆的微博了解相关政策动态的需求。
不过,最近我翻了翻某国大使馆的微博,感觉气氛比周杰伦的《迷迭香》还要有一点微妙啊。
先看这条:
PM2.5首次进入大众视野,便始于他国大使馆对于这一数据的检测,结果又由潘石屹转发,在彼时刚刚兴起的微博上,引起了巨大的网络波澜。柴静的《穹顶之下》,将当年的讨论推向一个新的热度。直到今年,在一系列治理措施下,北京的空气质量有了极大的好转。
不过这里有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检测本国空气,本来是中国的气象站该做的事情,但不知道为什么,一个本来应当负责两国外交事务的大使馆,也在其他国家义愤填膺地帮起了这个忙。不仅十年如一日地帮助别国监测空气质量状况,看样子好像还制定了一些计划,并且乐于在公开活动中为更多人提供“关于大使馆空气监测计划的信息”。
关于此事,我国时任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明确的回答:
中新社记者:吴部长,您对外国驻华使领馆开展我国内PM2.5监测并且发布数据有什么样的看法?谢谢。
吴晓青:我们也注意到个别国家驻华使领馆监测空气质量并发布信息的情况。在今年3月2日,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新闻发布会上我就讲过,这样做在技术上既不符合国际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国的要求,既不严谨,也不规范。
……
另外,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外交人员有义务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不能干涉接受国内政。
环保部回应外国使馆监测PM2.5:不能干涉内政(点击可看原新闻)
还有一条比较自己打脸的:
先说LGBT这事,国外的性别平权之路实际上并不平坦。201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了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历史性判决,一时间彩虹旗四处飞扬,蔚为壮观。
然而,这个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决,在美国最高法院是以5:4的最小票差通过的,而且反对意见极为激烈。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甚至撰写了29页的反对意见书表达自己的看法。也就是说,即便是作出这一决定的美国法官,也有近半数人反对这一决策。
而且,这个“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决,没有相关法条可以支撑,且即便在美国的宪法里也找不到基础。并且,这一判决是美国最高法院即司法机构作出的,但是并没有通过立法机构确定为成文法,上升到国家意志的高度。
然而,在大洋彼岸的别国,不知怎么就已经从合法性问题,突然上升到“我是LGBT我骄傲”的程度了,在下不才,这二者之间还是应该有本质性区别的吧?
还有一个更搞笑的问题:在这里,该国大使馆特意提到摩门教,但就在2017年,CNN就曾报道,一名13岁摩门教女孩在宗教仪式上出柜时,突然被教会负责人关掉了麦克风。摩门教内部对于此事的想法并不一致,反对LGBT者大有人在。并且,还有很多摩门教徒在践行一夫多妻制,如今却被拉来成了LGBT进步人士。这个不知道某国国内的女权、平权人士又会作何感想呢?
拉着这么个“李鬼”来给自家活动背书……百度的医院虽然不能用,但也不妨碍中国人查查常识吧。
下面一条微博也很有意思:
另外的议程植入,我都懒得讲了:特朗普反悔“特金会”后,大使馆发出了信件全文,将特朗普称作“特朗普总统”,对朝鲜领导人金正恩则直呼其名。
即便是中国国内的官方新闻,也会将蔡英文称为“台湾地区领导人”。大使馆的微博,怎么说也是个正式的外交场合,对金正恩的称呼却不带头衔,这怎么看都很奇怪。不要说大使馆着急发微博,同样是国家领导人,另一条微博中对文在寅的称呼可是非常到位的:
然后呢,翻来翻去,除了宗教问题、性别问题、贸易摩擦中的大嗓门、亚裔移民在该国的幸福生活,以及空气污染的监测,大使馆的微博里面,好像都没有什么关于管理本国国民和两国事务的内容呢:
对比一下,同样是驻华大使馆,俄罗斯的微博可就正常多了:
以大使馆的账号通知一下,两国之间重要的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这种活动估计也没少搞吧,但是在人家的微博上,完全体现不出来呢!
随手一截就是一个与中国交流的事务,感觉这才是大使馆真正应该负责的事情吧……
如果说微博的画风还只是让人觉得怪怪的,评论区的内容可就更加丰富多彩了:
让洁洁良变成“节节凉”(虽然还没凉透)的言论,在这里可以很热:
还有求救的同志,也是非常楚楚可怜了:
还有很多对“灯塔”心生向往之情的:
这些言论的遍地开花,简直让人产生幻觉,还以为微博上的评论区也有了“治外法权”,成了人家的一块“飞地”呢。
当然,还是有很多人看不惯这些人的,评论底下也有明白人说了明白话:
目前,这个大使馆的微博粉丝,已经突破1500000了。
一百五十万,什么概念,同志们,四舍五入就是一个亿啊!
这条微博下充满了欢乐的气息,大量友军携带狗头弹冠相庆:
我们中国人没别的,就是讲究实惠,木有绿卡,那就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
不过要发绿卡,还是先问问贵国南边的希娜之墙答不答应吧^_^
来人啊!!非法移民爬墙啦!!!!!!!
最后,想附上一条该国大使馆首页“社交媒体使用条款”里面的规定:
emmm,据我所知,现在很多微博博主都有审批、删除自己微博下言论的权限。
这么看的话,原来“粉红蛆”这种,在这个大使馆眼里,不算“对个人或团体的恶意发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