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行为开始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

对于婚姻及其相关行为的社会观念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一个例子是,同居行为逐渐被人们所接受。(Yu & Xie,2015b)。在这一节中,我们将使用CFPS 2016的数据去描述同居在我国的普遍程度,以及婚前同居比例在不同世代、不同地区和不同教育程度群体上的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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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4 不同出生年份男性和女性有过初婚前同居经历的比例

图6-4展示了不同出生年份男性和女性有过初婚前同居经历的比例。可以看到,婚前同居行为在年轻人中变得越来越普遍。越是年轻的世代,有过婚前同居经历的人口比例就越高。平均来说,三成以上的80后男女曾有过婚前同居行为,这一数字在某种程度上已赶上甚至超过了许多西方国家。这表明中国社会当前对婚前同居行为总体上还是持比较开放的态度。并非所有同居最终都会发展成为婚姻,但作为一种试婚或者婚前磨合的方式,它仍有助于消除双方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双方在可以在同居过程中讨价还价、寻找共识。更重要的是,同居的退出成本比离婚要低。从这个角度上讲,婚前同居行为有助于提高婚姻的匹配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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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表6-1中可以得到和图6-4相一致的结论:越是新近初婚的世代,有过婚前同居行为的可能性就越高。改革开放前,个人行为除了受到家庭和社会的约束之外,还会受到单位或者公社的管理。婚前同居被认为是败坏风气的不道德行为,不仅要承受家庭的压力和社会的谴责,还可能会被单位惩处甚至是被法律制裁。1980年以前初婚的世代中仅有不足2%的人有过婚前同居的经历。


​改革开放后,在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各方面都出现一系列变化,婚前同居开始逐渐被人们接受并愈发普遍。2010年-2016年初婚的世代中,有超过三成的受访者曾有过同居经历。值得一题的是,相较于CFPS 2014的相应数据描述(於嘉、谢宇,2016),几乎所有世代中回答有过婚前同居经历的比例都出现了上升。除了样本差别之外,还可能是因为人们对婚前同居行为在态度上变得更加接受,近期世代更敢于在受访时承认自己曾经的婚前同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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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人更可能有初婚前同居行为呢?表6-2又进一步描述了有过初婚前同居经历的群体在不同教育程度、户口、政治身份和地区上的分布。总的来说,初婚前同居行为的发生概率在教育程度和地区层面上表现出较为显著的差异。首先,教育程度越高的会越有可能发生初婚前同居的行为。比如说,小学及以下学历组的男性和女性有过初婚前同居的比例分别是7.9%和6.4%,而在大专及以上学历组中相应比例则高达25.3%和25.6%。其次,婚前同居行为在经济发达省份更为普遍。以CFPS调查中的五个抽样大省为例,上海和广东有过初婚前同居经历的人口比例约在20%左右,在甘肃则只有3-5%,辽宁和河南则居于这两者之间。

总的来说,中国人的婚姻观念在过去几十年中发生了一些变化,最明显的例子是婚前同居行为开始逐渐被更多的人所接受。这种转变是渐进的,它首先发生在教育程度较高的人群和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的地区。这一方面表明中国人对婚前同居的态度仍有很强的异质性。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中国人有过婚前同居的人口比例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中仍有上升空间。这是因为态度会在不同群体之间传播扩散,行为也会相应地互相影响和感染。当然,这一过程中难免会伴随着不同观念的争论与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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