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生素滥用”的得与失
“抗生素滥用”是“商业保险支付的医疗体系”的核心问题。
商业医疗保险的基本原则:看不看病都要交费,不生病也不退费,给你花得越少,保险公司挣得越多。
基于这个原则,那使用抗生素的原则一定是:用少、用低、循序渐进。遵循这个原则,那么保险公司的支出一定是最低的,因为尽可能把抵抗病原体的任务交给你的免疫系统而非药物。
“反复提醒抗生素滥用”的根本原因是把你洗脑让你接受保险公司的逻辑,而非真的存在什么科学上的道理。
只要你接受了这个逻辑,你就能自己说服自己,不要求医生及时使用抗生素,而非直接投诉保险公司。
抗药性对于“群体”而言是有意义的,对于“个体”而言意义不大,保险公司将一个适用于宏观的概念强行引申到了不适用的领域。
群体抗药性的提高会导致大量的病例需要使用高代抗生素治疗——高代抗生素很多都还有专利保护,成本一下子就高了。
为什么说“非商业保险支付的医疗系统”不在乎什么“抗生素滥用”。
核心就一条:一个人的医保缴费被固定在了自身收入的特定比例,而且是实缴的(个人账户余额里真有钱)。
如果你有需要,个人账户先扣钱,人家预缴费了你有什么理由不给人家用。这部分不触发公共账户分摊。
如果进入了共付段,如果你不快点把病看好,拖得越久公共账户分摊越多,医保局巴不得医生快点结束战斗。
有人说中国的支付模式的确会比西方更鼓励早用多用抗生素,会不会引起中国人整体抗药性提高?
会的,但是我不在乎。上面那句话“高代抗生素有专利保护,成本会很高”在中国不成立。
如果抗药性高到需要用原研了,那它马上就会有仿制药了。
即便需求不紧迫,跨国药企常用的换晶型换剂型给专利延寿的策略在国内基本都行不通。
反正原始专利也不是我的,慷他人之慨毫无压力。最多卖不出本国市场(制剂卖不出,原料还是卖的出去的,而且很热销,但是不赚钱)
唯一的小问题反而是:这种专利实践不利于培养本土创新药企。
所以你看到国内大量药企都选择研发代工或者把自己的产品卖青苗授权到国外,几乎没有正儿八经走完全程新药流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