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军舰侵闯我领海,何谓“警示性电子干扰”?
达哥有点味
今天这件事我有点想不明白,一边是大国强国对我们尊敬有加,特朗普来了都要敬酒,一边是小国不知天高地厚,上蹿下跳疯狂挑衅。
5月27日,荷兰海军“德鲁伊特”号导弹护卫舰不请自来,一头扎进我西沙领海,多次升空舰载直升机侵入我领空。

“德鲁伊特”号是荷兰海军“七省”级护卫舰的三号舰,满载排水量约6,050吨,配备40单元Mk 41垂直发射系统,混装标准-2和改进型海麻雀,也可发射战斧巡航导弹和鱼叉反舰导弹。
南部战区的通报里,有一个名词引起了我的注意,对入侵者采取“警示性电子干扰”。
何谓警示性电子干扰?
电子干扰是一种非接触、非摧毁式的软杀伤手段,它不同于撞击、开火,不会对你造成物理消灭,但它会压制甚至破坏你的雷达、通讯和导航系统。
想象一下,突然之间你雷达屏幕一片雪花,耳机里边全是噪音,导航信号时断时续,你失去了对周围态势的感知能力,不知道上级在哪,也收不到新的指令,那这个时候最安全的做法是什么?撤离。
而且最关键一点,我做了什么我不会全部通报出来,我选择性通报,让你吃个哑巴亏你还不服不行,现在包括荷兰在内的西方媒体一片寂静,好像啥也没发生,按他们的尿性如果占了便宜肯定要大肆宣传对不对?啥也不说说明什么?吃了哑巴亏呗。
我军对于这种跳梁小丑有一套标准、递进的驱离程序,而绝不仅仅是电子干扰。
首先是识别与警告,通过海空巡逻兵力发现、跟踪并识别目标,使用无线电喊话,表明身份并命令对方离开;
然后是战术机动,我方舰艇或飞机采取切入航线、近距离伴航等方式,迫使对方改变航向。
这属于是好言相劝,不过老话也说了,好言难劝想死的鬼,如果你不喜欢听善言善语,那咱也略懂拳脚。
接下来就是升级警告与反制,对方拒不听从警告,我方果断升级为电子干扰等软杀伤手段,这也是这次驱离德鲁伊特号行动的一大看点。
绝大多数情况下,到这一步就已经解决问题了,如果真有头铁的,仍然一意孤行,那我们还可以实弹警告射击,这个后果就相对不可控了,将驱离程序控制在软杀伤电子干扰这一步,体现了咱们的专业和克制。
说起荷兰,实际上现代国际海洋法的很多基础恰恰是他们奠定的。
17世纪的荷兰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为了打破西班牙、葡萄牙对海洋的垄断,荷兰法学家格劳秀斯提出了著名的海洋自由论,他主张海洋是公共财产,任何国家都有权自由航行和贸易,这个理论也成为了日后航行自由原则的基石,后来另一位荷兰学者进一步将海洋划分为领海和公海,领海归属于主权国,公海向所有国家开放。
几百年后,荷兰军舰所依据的航行自由原则,已经和它祖宗的本意大相径庭,以前是用来打破垄断的工具,现在是为了完成主人的任务。
西沙完全由中国实际控制,我们已经公布了领海基线,主权归属明确,荷兰选择在这个地方进行挑选,我觉得是一种政治军事上的试探和表演。
试探什么?试探我们的反应速度、力度、强度,表演给谁看?表演给美国主人看。
一个国土面积四万多平方公里、海军主力只有六艘护卫舰的国家,横跨13000公里来南海刷存在感,军事意义微乎其微,政治意义对某些势力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噱头:看!我们荷兰在国际舞台上还有一席之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