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岁或者四十五岁的“高龄”人员从头培养太难,职业发展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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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秉义
说白了,放宽考公年龄到40岁,不是解决中年失业危机的对症精神安慰剂!
从管理实际情况看,中国并不实行西方两官分途的政务轮替、文官常设制度,40岁的大龄人员比23岁的大学毕业生晚进公务员队伍17年,职业发展空间受限,工作积极性和自尊心确实面临考验!
考公年龄放宽到40岁对国家而言,既没有解决就业总量矛盾,也解决不了结构性矛盾,总体讲得不偿失,不过是个标题党的新闻噱头罢了!
虽然考公年龄放大这事,确实对现实问题如就业总量的解决,社会资源分配的失衡等没有直接影响。
但还是有很多人发声,因为这事其实不合理,也不合法。
论法,远在退休年龄之前生硬的划一道线,在劳动法上是完全没有道理的,如果要例外,那凭什么让其他私企守法? 要说公务员适用公务员法,其实也就是隐形的区别对待,是对社会资源不平衡分配的添砖加瓦。
论理,要说四十岁或者四十五岁的“高龄”人员从头培养太难,职业发展有限。按此逻辑,公务员中达到40岁的理应个个个个有发展空间,工作积极性和自尊心都有满足,如若不是,就应该和不录用“高龄”人员采用同样道理,把不适合的“高龄”公务员辞退啊。
绕来绕去,就是双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