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走出去”到“嵌入全球”:中国企业全球化的风险架构重塑与法律服务转型

▪陆俊秀博士在2026思百库SIPAC国际法律交流合作论坛上做主题演讲。
走出去智库(CGGT)观察
4月16日,走出去智库高级合伙人陆俊秀博士在2026思百库SIPAC国际法律交流合作论坛上演讲指出,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正在从“产品输出者”转变为“全球运营系统的重构者”。这一转型过程也伴随着一系列复杂挑战:地缘政治与监管风险的显著上升;ESG(环境、社会与治理)已从信息披露要求演变为市场准入条件;本地化与治理问题日益突出……上述变化对法律服务提出了全新要求:传统分散式服务模式已难以应对,需要转向高度协同、系统化的全球法律网络。
该论坛由思百库SIPAC主办、深圳市企业法律顾问协会联合主办,主题为“中外法律服务合作的新阶段、新模式与新机遇”,聚焦中国企业全球化背景下中外法律服务合作的优化、升级与创新。来自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位海外律师参会,中国企业高管、法务负责人、法律顾问、风控合规官,以及中国律所合伙人律师等300余人同场交流互动,参会企业覆盖科技制造、新能源、医疗健康、金融投资等多个领域,包括TCL集团、宁德时代、美的集团、联想集团、荣耀、华润集团、OPPO、创维集团、迈瑞医疗等行业领军企业。
今日,本公号刊发陆俊秀博士演讲的核心内容,供关注中国企业海外展业的读者参考。
要点
1、当前阶段可以被定义为“全球化2.0”。这一阶段的核心特征,是从“全球扩张”转向“全球整合”。
2、地缘政治风险已不再是宏观层面的抽象概念,而是直接影响企业海外资产安全与业务连续性的现实威胁。
3、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完成三大转变:从点状响应走向整体保护,从合规执行走向战略架构设计,从独立作业走向网络协同。
正文
在过去十年中,中国企业的全球化进程正在发生深刻转变。从最初以出口为导向的“走出去”,到如今全面融入全球体系,中国企业的角色已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它们不再只是将产品输往海外市场,而是在全球范围内重构供应链、嵌入当地经济,并同时应对多重监管体系的复杂要求。换言之,中国企业正在从“产品输出者”转变为“全球运营系统的重构者”。
当前阶段可以被定义为“全球化2.0”。这一阶段的核心特征,是从“全球扩张”转向“全球整合”。传统集中化的供应链正在被分布式、模块化且具备地缘政治适应能力的体系所取代。企业逐渐形成一种新的运行结构:全球化的研发中枢、分布式的制造网络,以及本地化的数据与合规体系。在这一结构转型背后,有三大关键驱动力:首先是从效率优先转向韧性优先,企业不再单纯追求成本最低,而是强调生存能力;其次是地缘政治风险的上升,要求供应链具备应对制裁、分裂与监管差异的能力;第三是客户驱动的本地化需求,尤其是在欧洲市场,下游客户对供应安全的要求正在倒逼上游布局调整。由此,供应链的目标已经不再是“最优”,而是“可持续生存”。
然而,这一转型过程也伴随着一系列复杂挑战。首先是地缘政治与监管风险的显著上升。国家安全审查的范围不断扩大,监管干预具有追溯性,欧盟等地区的法规日益严格且解释不断变化,使企业在投资审批与运营过程中面临高度不确定性。这直接催生了对复杂投资架构设计、多法域监管协调以及前期风险识别的需求。
其次,ESG(环境、社会与治理)已从信息披露要求演变为市场准入条件。环境抗议、社区阻力以及劳工与透明度问题,正成为企业必须正面应对的现实挑战。企业需要的不再是形式化报告,而是可执行的ESG运营体系、利益相关方沟通机制以及供应链尽职调查能力。
第三,本地化与治理问题日益突出。许多企业发现,“建厂容易、运营困难”。文化融合、人才短缺以及总部与本地团队之间的决策错位,都会影响企业的长期稳定运行。因此,治理结构重塑、合资安排优化以及人力与合规体系建设成为关键需求。
第四,贸易与产业政策冲突日趋激烈。反补贴调查、关税争端以及原产地审查,使企业必须面对一个核心问题:其本地化生产究竟被视为真实投资,还是规避规则的手段。这要求企业具备系统性的贸易防御策略、供应链重构能力以及精细化的原产地规划。
第五,争议解决机制正在发生演变。领先企业逐渐从事后应对转向事前预防,通过构建多层次争议解决机制与基于条约的保护体系,将法律策略从“解决纠纷”升级为“风险架构设计”。
在这一背景下,地缘政治风险已不再是宏观层面的抽象概念,而是直接影响企业海外资产安全与业务连续性的现实威胁。从市场准入限制到投资审查,从供应链中断到强制剥离,全球化规则正被重新书写,而且往往具有突发性与单边性。这一变化对法律服务提出了全新要求:传统分散式服务模式已难以应对,需要转向高度协同、系统化的全球法律网络。
这种转型首先体现在对风险本质的重新认知上。监管工具正在演变为多维度“规则武器”。例如,市场准入与生产地绑定,使既有供应链可能在短时间内失效;投资审批中“控制权”与“影响力”的定义带有明显政治属性,使相同投资架构可能获得截然不同的监管结果;更为极端的情况是,企业即使完全合规,仍可能在地缘政治变化中失去控制权。这些现象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法律服务的角色必须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设计,从单点问题解决转向系统性风险应对架构建设。
因此,法律服务体系需要完成三大转变:从点状响应走向整体保护,从合规执行走向战略架构设计,从独立作业走向网络协同。单一机构难以覆盖多法域、多维度的复杂风险,但通过跨区域协作,可以形成基于本地经验与全球联动的综合能力。
在实践层面,这种能力可以通过构建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来实现。首先是在市场进入与资产配置阶段,通过“地缘政治选址”帮助企业评估投资安全性与可持续性,并在治理结构中嵌入控制权保护机制,例如董事会安排、投票权设计、知识产权布局及合同保障等。其次是在运营阶段建立动态保护机制,包括跨区域情报共享、预警系统以及危机响应预案,同时通过压力测试提前识别潜在风险。再次是在解决方案层面实现法律、商业与政策的融合,例如数据治理架构、技术隔离机制以及利益相关方沟通策略,从而在制度与舆论两个层面同时塑造有利环境。
为了将这些能力转化为可执行方案,还需要推动服务产品化与协作机制升级。例如,可以开发覆盖诊断、规划与执行全过程的“全球资产安全与韧性蓝图”,以及在危机时刻快速启动的跨法域应急响应机制。同时,通过建立行业专项工作组、搭建安全协作平台以及开展定期演练,确保网络协同能力在关键时刻能够高效运转。
归根结底,当今时代的核心特征是不确定性。而对企业而言,不确定性意味着生存风险。在这种环境中,企业真正需要的不是绝对确定性,而是经过系统设计、基于充分信息与战略判断的“可控确定性”。法律服务的价值,正是在于提供这种结构化的确定性。
当法律网络能够从个体专家的集合,转变为协同运作的系统时,其意义将不再局限于支持企业,而是重新定义全球法律服务的标准。在一个规则被不断重塑甚至被“工具化”的时代,这种能力将成为企业全球化进程中的关键支撑,使法律顾问不仅是问题的解决者,更是路径的导航者与风险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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