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帖子的勘误说明

我发了一个帖【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对应关系图】,不知为何不能评论。行政执法类的职级名称有误,在此声明一下。

图片中的一至四级高级督办、一至四级督办应当更正为一至四级高级主办、一至四级主办。

话说,有观友知道怎么修改文章么?我没找到修改、撤销、删除之类的选项。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