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地方有小区业主自治成功的案例,据说还有年终分红

【本文来自《业主自治看着省钱,几百户人心不齐,最后能变得更好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巡夜人
  • 我见过有的小区,搞小区自治,赶走物业。

    成立的业主委员会,被少数人把握住权利,控制经营权。

    其实就是自己成立一个私有的物业公司,无非是屠龙勇士最终变成恶龙而已。

    整个小区都变成几个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牟利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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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觉得比较理想的是。

    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委员会,包括以下成员

    1. 业主委员会代表

    2. 物业公司

    3. 所属社区+街道的工作人员,

    4. 第三方独立的审计和律师,在小区物业费中扣除

    如果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也至少可以由社区和街道进行监督,由第三方的审计和律师负责把关。

    避免物业在各种重大事项中随意进行。

    对于一些专业的事情,普通业主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关注。

根据网上的消息,在一些地方有小区业主自治成功的案例,据说还有年终分红。例如:

‌1. 福州仓山傲梅苑小区(福建福州),已经自治8年,公共收益用于分红,物业费仅0.6元/㎡·月。

2. 上海闵行区夏朵园业委会(上海闵行),在党组织领导下,实现公共收益‌增长10倍‌‌。

‌3. 春申复地(一期)小区(上海莘庄)‌,物业费收缴率‌超99%‌,9年累计净增公共收益‌1004万元‌。

4. 株洲西海龙苑小区(湖南株洲),从‌负债20多万元‌到拥有‌71.4万元共有收益‌。

5. 宁波紫郡小区(浙江宁波)‌,自治3年(2020–2022)后‌分红200万元‌。

不过,业主自治还需要一些条件:

1、物业管理条例需要进一步完善。要明确私自搭建、破坏绿化、扰民等行为违法。要明确停车位收费、广告收入、公共建筑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

2、街道和社区要协助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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