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抵达后40分钟拒抬老人致死,家属诉急救中心获赔,你怎么看?

据红星新闻报道,2024年6月9日深夜,山西阳泉市一栋六层步梯居民楼内,85岁的陈女士因突发胸憋呼叫120急救。从急救人员抵达现场,到最终将老人抬上救护车,中间整整过去了40分钟,而陈女士家距医院仅4分钟车程。这段本应争分夺秒的院前急救,因为“没人抬”陷入僵滞,后续老人经抢救无效离世。

家属认为,现场医护人员、家属、保姆及司机共五人,本可合力完成转运,悲剧完全可以避免。急救中心则坚持,搬抬并非医护人员法定义务,协助搬抬仅为情分。

事发后家属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承担50%的赔偿责任,赔偿家属17万余元。2025年11月17日,该案二审开庭,法院维持原判。家属近日向红星新闻表示,截至目前仍未收到急救中心的相应赔偿,下一步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大众认知中,救护车抵达即意味着专业的搬抬与救治服务,但现实中,急救屡屡陷入“抬不了”的困境,甚至因此引发纠纷、延误患者诊疗。尽管《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及多地地方条例,均明确了急救人员的配置标准与搬抬职责,如北京要求每辆院前救护车配齐担架员并提供专业搬抬服务,但全国范围内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仍突出。

日前,红星新闻陪同陈女士家属前往阳泉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家属就此次急救事件中医护人员拒绝搬抬及相关操作流程提出质疑。

该急救中心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走司法流程,鉴定意见书明确医护人员处置的对错,关于急救过程中的责任认定,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

工作人员坦言,急救处置存在个体差异,不同医生因阅历、思维等不同,面对同一患者的处理方式会有所区别,部分处置方式可能因判断偏差出现失误。同时他认为,不能将个别医生的处置行为等同于整个急救行业的问题,多数从业者具备职业操守,对于涉事值班医生的不当做法,他并不认同。

针对独居人士急救搬抬的问题,该急救中心另一名工作人员表示,遇此情况会帮忙联系家属或拨打110寻求协助,“病人加担架一百多斤,楼层搬运不比平地,还怕摔落,最少需要4人配合”,他坦言,如找不到人帮忙,急救人员也只能无奈等待。

另据该医务科工作人员透露,当前急救行业面临人员紧缺的普遍困境,该急救中心自身并无能力单独配置担架员。早在此事件发生前数年,该急救中心就已意识到担架员配置的相关问题,急救中心多次提出建议,要求配备搬运人员的意见一直未得到落实。

担架员配备不足的问题之一在于资金缺口。以山东德州为例,该市卫健委在2023年9月1日对“120急救车配备专职担架员”提案的答复中曾公开测算,德州日常值班救护车约60辆,2025年前将增至80-100辆,按每车4组人员轮换计算,当前需担架员约240名,2025年前需320-400名。担架员服务实行有偿收费,按现有出车量测算,每名担架员每月收费约600元,而参照驾驶员工资标准,担架员月工资建议为5830元。经核算,当前每年需投入资金1405.82万元,2025年将达2259.36万元,资金缺口巨大;若采用其他医生兼任担架员的方式,院前急救医务人员本就非常紧张,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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