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国家,是生意”,从爱泼斯坦案看美国政治的底色

  爱泼斯坦案在中国舆论场引发的震动,远超一般的国际新闻事件。

  许多人的反应不是"又一起丑闻",而是"原来是这样"。这种认知冲击的背后,是长期以来对美国社会运作逻辑的误读。

  要理解这一案件,需要回到一个基本判断:美国从建国之初,就不是以某种道德理想为底色的国家,而是以资本增殖和利益交换为核心运转逻辑的政治经济体。

  这不是一句批评,而是结构性的事实描述。

  美国立国者中的相当一部分,比如华盛顿、杰斐逊等,都是大种植园主和商人,汉密尔顿则是金融家+政治家,还是财政金融制度的关键设计者。

  宪法的核心关切从表面看是"如何实现普遍正义",但实质上却是"如何保护财产权、确保契约自由、维护投资安全"。

  美国政治学者查尔斯·林德布洛姆(Charles E. Lindblom)在讨论市场与政治的关系时认为,美国式的市场体系会在很大程度上“锁定”政策选择空间,甚至将政策制定过程“关进牢笼”。这种"利益优先"的生意逻辑,至今仍是理解美国政治经济行为的关键。

  美国之所以能将这种逻辑发展到极致,有其特殊条件。

  作为移民国家,它没有欧洲那样的封建传统和贵族体系的历史包袱,可以更彻底地按照资本主义原则组织社会。地理上的优势,比如两洋隔绝、资源丰富,再加上地理纵深,使其拥有巨大的试错空间和扩张能力。在这样的条件下,美国将私有产权保护、契约自由等制度安排推向极致,并且通过金融创新、游说政治合法化等不断加强。

  多年来美国就是靠着这样的能力,不断推进文化输出能力,将这套制度包装为"普世价值"向全球推广。

  从这个框架看美国的对内对外行为,其逻辑一以贯之:凡符合资本利益、风险可控的,就包装为"自由市场"或"民主输出";凡威胁到核心利益的,则不惜动用一切手段压制。伊拉克战争、阿富汗战争背后的能源和地缘利益,2008年金融危机后"大而不能倒"的救助逻辑,都是这一原则的体现。在那场危机中,华尔街的投机行为导致全球性灾难,但最终获得救助的是金融机构,而非被次贷摧毁的普通家庭。

  这是"保系统优先于保个体"的必然选择;但从利益分配看,这恰恰说明制度设计本身就是为特定群体服务的。

  爱泼斯坦案正是在这一逻辑下运作的典型案例。

  其实,中国观众从《纸牌屋》(House of Cards)到《亿万》(Billions)、继承之战》(Succession)等美剧,已经看到了权力腐败、资本操控的惊心动魄,但观众往往认为是艺术演绎与夸张。这一次,爱泼斯坦案的细节,尤其是涉及的政商名流及其背后的故事,远比任何剧本更触目惊心。

  许多中国人的震惊,不是因为不知道美国存在严重的性犯罪,而是难以理解,为何这样的罪行能在如此长的时间内,在那么多的举报下依然没有受到惩罚。

  这就涉及到对美国的生意底色的认识。

  爱泼斯坦的角色,不能简单理解为个体犯罪者。他实际上充当了精英圈层中的特殊"服务供应商"。他提供的不仅是性交易,更是信息和关系网络。

  在权力运作的顶层,信息即权力,关系即资产。谁在他那里留下了记录,谁就可能成为被掌控的对象;而他掌握的秘密越多,自身的"安全系数"反而越高。这种畸形的相互依存关系,使他成为精英圈层中的"有毒资产"——所有人都知道他的存在有风险,但谁也不愿率先引爆,因为后果不可控。

  这与2008年金融危机前各大银行持有的次级贷款证券的逻辑如出一辙:明知有毒,但因已深度嵌入系统,拆除会引发连锁崩溃。

  司法程序的表现更能说明问题。

  2008年爱泼斯坦首次被捕后,联邦检察官与其律师团队达成"认罪协议"。爱泼斯坦被判18个月、实际服刑约13个月;期间获准工作外出(work release),每天可离监狱外出多小时(媒体常报道约12小时)。受害者在协议签署前未被告知,这明显违反了《犯罪受害者权利法》。负责此案的检察官亚历山大·阿科斯塔后来成为特朗普政府的劳工部长。

  这一系列操作,如果用"司法正义"的标准衡量,完全不可理解。但如果用"风险管理"的逻辑看,则一目了然。案件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层级太高、范围太广,按正常程序追究会引发不可预测的连锁反应。因此,最理性的选择是以最低成本、最小声量、最快速度将事件"封装"。

  2019年案件重启后,舆论压力已无法回避,司法机关不得不再次逮捕爱泼斯坦。然而在正式审判前,他在曼哈顿联邦拘押中心中"自杀"身亡,监控设备恰好故障,狱警恰好未按规定巡查。官方调查结论是自杀,但公众普遍质疑。

  无论真相如何,这一结果客观上达成了"最优解":核心人物消失,潜在的指证链条中断,案卷可以永久封存。从维护系统稳定的角度看,这是最符合"成本效益"的结局。

  《大空头》(The Big Short)展现了金融系统如何将风险转嫁给全世界,爱泼斯坦案则展现了权力系统如何在必要时让真相消失。两者的共同点在于:当利益足够大、牵涉面足够广时,规则的执行与否取决于"是否威胁系统本身",而非"是否符合正义"。这就是大型复杂的交易系统的自我保护机制。

  反观我们长期以来形成的美国观,"美国梦"的故事总体上给我们形成了"强大但有缺陷"的美国印象。这些"缺陷"往往被理解为枪支泛滥、种族问题等"制度性不足",而非权力与资本深度结合后对规则的选择性适用。

  所以,理解美国,需要区分"制度宣称"与"制度实践"。

  美国确实拥有一套相对完善的法治框架、选举制度、媒体监督机制,这些在大多数时候对公民和社会是可以形成约束的。但这些机制的有效性是有边界的:当利益冲突上升到"系统性风险"层级时,它们会自动让位于"维护核心利益"的更高优先级。它的运作逻辑是分层的、有选择性的,是按照生意的逻辑来运作的。所以才有人说,华尔街的权力大于华盛顿。

  美国的强项和弱项都源于同一套底层逻辑。爱泼斯坦案暴露的,正是这套逻辑在特定条件下的极端呈现。

  对中国观察者而言,爱泼斯坦案的意义不在于"发现美国也有黑暗"。这从来不是秘密。它的意义在于提供了一个观察窗口:当资本与权力结合到足够深的程度时,制度、法律、舆论这些"制约机制"的实际作用边界在哪里?这种观察不应导向简单的道德批判或全盘否定,而应帮助我们更准确地理解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运作逻辑,以及其制度话语与实际运行之间的张力。

  爱泼斯坦案这场大戏远未结束,下面还会接连不断地出现一些精彩场景。我曾在几年前的一篇文章中借用过好莱坞影片《温柔的杀戮》(布拉德·皮特主演)结尾的一句话,现再次引用这个片段作为“观剧指南”:

  在2009年奥巴马选举获胜后的电视声音中,片中的主人翁闷闷地说:“美国不是一个国家,而是一桩生意,现在把钱给我!”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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