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买了一个月就自燃?法院判奇瑞及销售方担责

猫头鹰车志(ID:owlauto)讯,近日,据信号新闻报道,一起因汽车自燃引发的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一审宣判,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被判支付平安财险11万元,销售方安徽省顺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据悉,涉案车辆奇瑞汽车购买仅一个月便发生了自燃。消防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显示,起火点在蓄电池处,起火原因排除遗留火种、外来火源,不能排除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的可能。事发后,平安财险依合同赔付车主11万元车辆损失,车主将追偿权转移给平安财险,随后平安财险将销售商和生产商诉至法院。
销售商安徽省顺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称已履行销售义务,不应担责;生产商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表示车辆出厂检验完备,有质量合格证书,且消防部门未确认故障与产品质量有关,车辆交付后自己失去直接控制力,不应担责。
临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新车自燃可排除因使用年限长导致的自燃原因,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车主使用维护不当或非法改装,消防部门排除外来火源和遗留火种,缩小了自燃原因范围。虽消防认定书未明确电气线路故障,但“不能排除该可能”与起火点位于蓄电池处相互印证。且销售商拖走烧毁车辆,造成举证障碍。综合判断,法院依据“高度盖然性”标准,推定车辆自燃系产品质量缺陷所致。截至目前,奇瑞尚未对此事做出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