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时候要利用人为设计的政策制度,来充分地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了!

【本文来自《房产税也是“斩杀线”重要的一环》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guan_jiuduan
  • 我认为:房产税的征缴,应当考虑合理房产需求,以及生育子女的数量来考虑起征点。当前普通家庭,父母除了居住一套,为子女结婚刚需必须备一套,所以名下有两套是合理的。而如果多子女的话,从第三套房开始,可以考虑缴税减免。正常情况下,从第三套房开始,提供2年出售期,后按累进税率征收。这样的好处是,一方面如果从父母处继承过多房产,又不愿意缴房产税,那你就得在3年内,尽快出手房产,否则就征收。另一方面如果是炒房的,你必须在2点内出货,如果出不了货,那你就得交税,房止过度炒房行为。而政府同步要做的事,那就是出台政策,确保地方房价年增长率,不得超过15%。

当然是全国统一按人均起征面积规定一个合理区间、然后按当地的社会发展水平(按各地人均收入和支出比来匹配当地发展水平、城乡发展水平)来确定当地的人均起征面积和起征税率最公平。

像北上广深等这些,起征人均面积

相对低点(不要低于全国确定统一区间的最低值,税率则相对高点,反正按照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最直接就是由当地国民人均收入开支比选定),超出的都要交,超出面积越多,负担越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越高负担越重。

就不管你是几套了!否则那些住大面积豪宅的有钱人岂不是完美避过了!

然后,发达地区对欠发达进行发展帮扶,适当做全省全国层面的转移支付,还是按各地的实际常住人口来!常住人口负担重的欠发达地区,发达地区(尤其接收欠发达地区流入人口越多,对人口流出的欠发达地区的帮扶相对地就越大一些,要不只知道虹吸、收割人家欠发达地区的人口红利)帮扶力度大一点。人口负担轻的欠发达地区就帮扶力度小一点。

适当解决地方财政涝的涝死旱的旱死。

比如深圳钱多得要死,每年重复挖路不知道浪费多少财政开支,以各种铺张浪费开支名义转移给某些裙带关系户中,而穷的地方,连义务教育学校政府项目都烂尾,比如广西贵港,N所义务教育学校烂尾,导致一个小学一个年级就十几个班级,每个班级塞60多个学生!

贵港户籍人口500多万,常年流出100万,每年从广西贵港流出劳动人口,年轻人多半都到广东,若是区域发展水平不那么大,何至于此?

很多地区发展不平衡问题部分是区位优势客观决定的,但是人为政策制度设计导致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现在是时候要利用人为设计的政策制度来充分地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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