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观者挺身而出维护的,到底是“法律”还是“社会道德”?
【本文由“钢铁怀玉”推荐,来自《女孩坐公交被猥亵无一人帮忙,有媒体发表了这样的评论,大家怎么看?》评论区,标题为钢铁怀玉添加】
在指责旁观者不作为以前,需要先明确一个问题——旁观者挺身而出维护的到底是“法律”还是“社会道德”?
如果是前者,那么很遗憾,当前的法律体系不支持非法定授权的个人维护法律尊严,哪怕是猥亵行为的受害者想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也要受到不更多伤害猥亵人的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正当防卫”的法律紧箍咒,更何况还是个旁观者呢。
如果是后者,那么更遗憾,当前的法律体系并不会让旁观者由于维护社会道德的行为而逃脱法律的限制甚至制裁,因为法律制定者认为法律的地位是高于社会道德的,因此为了维护对法律尊严的敬重是在刻意打击甚至故意以法律替代社会道德的,也正因此社会上特别是娱乐圈存在大量众所周知的不道德但不违法的行为却被一封封律师函以法律手段良好保护起来的扭曲现象。
如果我是旁观者,那么最合法的处理方式就是报警,然后用手机录下完整的猥亵过程,等事后交给警察去维护法律正义。
如果我是被威胁者,那么最合法的处理方式是躲躲躲躲躲,然后报警,再然后用手机录下完整的猥亵过程,等事后交给警察去维护法律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