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或使社会道德滑坡
众所周知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辅相成,可以说道德和法律是国家治理的两个支柱。德治即利用道德的强制力,道德的强制力来源就是社会评价,行为人因害怕做出出格行为后给自己带来负面社会评价也是就网络用语的社会性死亡,进而放弃做出出格行为的想法。然而治安违法记录封存一旦实施,行为人将不再担心来自于社会的负面评价,那么道德的强制力将大为减弱。我不认同人均违法论但也不认为人均圣人,大多数普通人都是中性人(不好也不坏),很多人不是因为对自身要求高而不违法,而是害怕负面社会评价而不敢违法,如果这一点顾虑都给消除了,那么可能有很多普通人进行违法尝试,进而导致道德滑坡。或者说道德就像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简单防盗措施,对于小人来讲即使你有防护措施他都要想法设法突破防线,对于君子(普通人)看到一丁点的防护措施他就打消念头了,如果没有防护措施,他也不是不能试一试。也就是所谓的人性是不能试探的。
违法记录封存就是在试探人性,试探的人多了,那道德标准就降低了,道德一旦滑坡,违法人群会进一步增加形成恶性循环,真的有可能形成“法学家”们畅享的人均违法,与违法共存。这也是所谓的破窗效应。因此我说治安违法记录封存有可能打掉以德治国这根治国支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