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电动自行车限速,汽车不限速
反对电动自行车限速的人,常常提出一个理由:电动自行车限速,汽车为什么不限速?
这里应该说明一下。限速有两种:技术限速和法规限速。
技术限速是指速度高到多少后,技术手段介入,迫使车辆不可能更快。新规下,电动自行车的技术限速是25公里/小时。汽车实际上也有技术限速,大部分轿车开到180公里以上就上不去了,基本上都是技术限速,而未必是发动机推不到更高速了。德国BBA主流车型的技术限速是220公里/小时,一开到这个速度,再加油门也没用,松油门当然速度就下来了,我试过。
法规限速是各条道路的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技术上车辆可能可以更快,但法规不容许,警察也要抓。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里法规限速也是25公里/小时,汽车就要看在什么地方了,反正看标志就是了,没标志的地方按50公里/小时开,没中线的按30公里/开。
这里所说的电动自行车限速而汽车不限速,是指技术限速。如上所述,汽车实际上也有技术限速,车身刚度、轮胎、刹车、转向等都是按照技术限速设计的,所以别随便换轮胎而不看标号。但一般人在普通道路上开不到技术限速,所以可以认为汽车没有技术限速。
汽车不限速的理由不复杂:1、汽车有碰撞安全标准,不达标的汽车不准上路;2、汽车驾驶需要有驾照,获得驾照的过程就是安全驾驶技术和交通法规的教育过程;3、汽车有交强险,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基本人身和财产安全。
这三点电动自行车都没有。因此“三无”的电动自行车需要限速,既保障骑车人的安全,更保障周围其他人的安全。
新规下,电动自行车爬坡乏力,载一个人、拉一点货就跑不动,这是由电动自行车的性质决定的。电动自行车在动力方面只需要做到脚动自行车能做到的就足够了,脚动自行车爬不动的坡,电动自行车也不需要能健步如飞;脚动自行车拉不动的人和货,电动自行车也不需要力大如牛,脚动自行车骑不了的远路,电动自行车也不需要逞能。
没错,技术进步了,电动自行车在技术上能做到这些了,但如果与“安全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相悖,那技术只能靠边站。
在路上,电动自行车很多,可能成为特定时间段里实际上路上最多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这是中国人口众多和出行距离增加带来的问题,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但不是可以罔顾法律和安全的理由。“你不给我解决,我就只能违法”,这是不行的。谁要以身试法,面对的未必是法不责众,而是因为自己的愚蠢而送命。更糟糕的是,因为自己的愚蠢而致使别人送命。
以为骑上电动自行车就有了金刚不坏之身?切记:这是没有碰撞安全标准的。汽车不仅车身有碰撞安全标准,还必须有气袋、防抱死刹车。电动自行车有什么?碰撞安全有撞和被撞。在非机动车道混行的话,脚动自行车有什么碰撞安全标准?
25公里/小时以下按照非机动车处理,25公里/小时以上按照机动车处理。认为需要把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限制放开的人,愿意放弃在非机动车行驶的权利吗?他们或许认为,即使速度限制提高了,肉包铁与汽车的铁包肉在一起行驶不安全。那他们为什么认为速度比脚动自行车快得多(提高到35公里/小时的话,意味着比正常速度不超过25公里/小时的脚动自行车快至少40%)而混行,对脚动自行车不是安全威胁呢?
不错,电摩速度限制更高,取消限制也没什么不可以,摩托车就没有速度限制。实际上,在25公里/小时以上,统统算机动车,没有必要专门设立不同的限速。很多地方禁摩,这是地方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的法规。合理还是不合理,可以通过地方人大渠道提出。但既然作为机动车处理,就需要全盘按照机动车的规矩,包括不准压线行驶、不准任意变道、遵守所有交通灯、车道和标志等,当然还有任何季节都必须的头盔、手套、靴子、带反光条的保护衣等防护装具。
在没有隔离栏的地方,电动自行车开进机动车道的可是不少,没有更多,你猜是为什么?骑车人也怕死啊,知道肉包铁撞不过铁包肉啊。但他们对于速度更慢的脚动自行车就缺乏共情,在人行道上乱窜的时候,更对行人没有共情。
有人强辩脚动自行车可以骑行道40-50公里/小时甚至更高。在日常通勤中,有多少人骑得到这个速度?有多少人在有众多汽车非机动车的时候骑到这个速度?行人没有速度限制,但人行道上有人莫名其妙百米冲刺,被警察看到也是要制止的,那样对人对己都太不安全。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里,为什么不一样,就应该可以放开速度,还是手里轻松一拧、不需要腿下用劲的那种?
在理想情况下,开辟单独的电动自行车道是最好的。但现实中,大部分地方不容许。反过来说,大部分街道的汽车限速是50公里/小时(法规限速,不是技术限速),在高峰时候根本打不到这样的速度。如果电动自行车的限速从25公里/小时提高,但已经足够同一街道上的汽车行驶速度,何不直接取消,而只应用道路的法规限速?那样的话,既然限速都一样,为什么电动自行车不直接上机动车道?还是老问题,很多骑手未必愿意,他们宁愿对脚动自行车造成安全危害,不愿汽车对自己造成安全危害。当然,在机动车道上行驶,肯定要考驾照、上保险、实行头盔(已经实行)和防护装具(还没有实行)的法定要求,肯定又有很多人不愿意了。
对电动自行车实行新规,不是哪个阶层对哪个阶层的压迫,只是:
安全面前,人人平等。
至于制定电动自行车规则的人是不是自己骑电动自行车,这实在是一点关系也没有,就像制定刑法的人不见得是自己蹲过监狱、被枪毙过几回的人一样。



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