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罪封存的“轻罪”怎么界定,谁来界定?
看到一些网友对轻罪封存里的“轻罪”界定存在疑问:
1、如果是“轻罪”,请问有什么必要封存?比如两人吵架扇耳光了,没造成严重伤害,这种违法记录有必要封存吗?
2、如果是老百姓们普遍反对,长期反对,认为会对自己、家人和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并且不愿意轻易原谅的违法行为,能被定为“轻罪”吗?比如吸毒、卖淫、嫖娼等。
3、对老百姓们普遍反对,强烈反对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封存,再给一个“轻罪”的名头,请问这个轻与重的标准谁说了算?是专家们说了算,违法者们说了算,还是被违法行为伤害最大的老百姓们说了算?
2025.1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