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议“1644史观”
本想回复一些人几句,越写越多,于是另起一篇,无甚新意且难免错谬,唯不敢苟同耳!
自天启元年(1616年)努尔哈赤正式建立后金, 到1644年多尔衮率清军入关,至康熙三年(1664年),四十余年间,屠戮之惨烈,史不绝书。摘取几页,公道自在人心。
辽宁:辽阳之屠、沈阳之屠、镇江之屠、长山岛之屠、川城之屠、耀州之屠、彰义站之屠、鞍山之屠、海州之屠、复州之屠。
河北:赵州之屠、畿南之屠、保定之屠、三河之屠、昌平之屠。
山东:济南之屠、曹州之屠、沙镇之屠,其中济南之屠史书记载最盛。
山西:大同之屠、朔州之屠、浑源之屠、汾州之屠、太谷之屠、沁州之屠。
河南:开封之屠、泽州之屠、南阳之屠、许昌之屠、洛阳之屠、归德之屠。
陕西、甘肃:潼关之屠、蒲城之屠、盩厔之屠。
江苏、安徽、浙江:徐州之屠、扬州十日、嘉兴之屠、南京之屠、江阴八十一日、嘉定三屠、昆山之屠、无锡之屠、金华之屠、舟山之屠、苏州之屠、海宁之屠、常熟之屠、泾县之屠、徽州之屠、绩溪之屠。
湖北、湖南:信丰之屠、湘潭之屠、南雄之屠、庚寅之劫、潮州之屠、沅江之屠。
江西:赣州之屠、南昌之屠。
福建:平海之屠、邵武之屠、泉州之屠、同安之屠、厦门之屠。
云贵:永昌之屠、曲靖之屠、澄江之屠。
四川:四川大屠。
两广:广州之屠、桂林之屠。
史书寥寥几字,每笔背后都是尸山血海。到底是死了多少人,已不可考,死于刀兵的百姓以几千万计只多不少。
及至百余年后太平天国运动,再损人口七千余万。
两次浩劫,皆以百姓为刍狗,白骨如山,千里无人。
常言蒙元之暴烈,然满清之酷厉,实有过之。其手段之残忍,比肩日寇。究其根源,并非出于军事必要,而在于不把自己当成中华的一部分,也不把汉人百姓当作自己的子民。其心存“征服”而非“归化”,才能视亿万生灵如草芥,行剃发易服之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杀人诛心。施屠城灭族之刑,毫无恻隐,“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经过满清的大规模屠杀后,“县无完村,村无完家,家无完人,人无完妇”。
如此倒行逆施,还有人为尊者讳,打着所谓疆域之“历史法理”其实不值一提。中国强盛的时候,”我的是我的,你的也是我的”,报仇雪恨,收点“利息”又如何?国势衰微的时候,连祖宗的坟墓都保不住,空谈什么法理,哭给谁听?
我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者,但不可否认,五千年中华文明,是以汉人为主体绵延不绝、薪火相传者。祖宗早已明示:“进于中国则中国之,退于夷狄则夷狄之。”此语绝非承认“谁占中原,谁即正统”,而是强调——唯有尊仁政、守礼治、怀民本,方配称“中国”;否则,纵居九五之尊,亦不过夷狄耳。如此,则“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便非排外之私愤,而是文明对野蛮的正当拒斥。
中华之图腾为龙。龙本无实形,却集万象于一身:
取角于鹿,取头于驼,取眼于兔,取项于蛇,取腹于蜃,取鳞于鱼,取爪于鹰,取掌于虎,取耳于牛——是为龙也。
中华之所以为中华,正在于兼容并蓄、化异为同。非以血统划界,而以道义立身;非以武力永固,而以文德久安。
故回望历史,中华之魂,不在龙椅之上,而在黎民之心;不在疆土之广,而在文明之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