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是最大的利益!吗?

面对境外势力一系列对我国主权和核心利益的挑战,只一味强调和平,无疑是牺牲自身的利益与尊严的行为,后果比采取相应的武力行动更严重,代价更大,其危害延宕更久。

一、从人类社会长期发展和整体利益来看,和平通常是实现其他一切利益的基础,绝大多数情况下可视为“最大利益”之一,但需结合具体场景辩证看待。

1. 和平作为“最大利益”的核心依据

和平是保障其他利益落地的前提,失去和平,经济、民生、文化等利益往往会遭到严重破坏。

经济层面:和平环境能让资源集中于生产建设,而非战争消耗,比如二战后全球经济的快速复苏,核心就源于长期和平稳定。

民生层面:和平意味着生命安全得到保障,人们能正常工作、生活和发展,避免流离失所与家庭破碎,这是最基本的民生利益。

文明层面:和平是文化交流、科技进步的土壤,只有在稳定环境中,文明才能传承创新,比如近现代科技突破多诞生于长期和平的国家,你看我们中国45年以上的和平局面就造就了蓬勃发展的40多年。

2. 特殊场景下的利益权衡

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人们可能会为了更根本的利益暂时放弃和平,此时和平的“优先级” 会让位于更高维度的利益。

捍卫主权与尊严:当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受到严重侵犯时,反抗侵略可能成为首要选择,比如二战中各国对抗法西斯,正是为了捍卫生存权这一根本利益。

摆脱压迫与剥削:若长期处于战乱或暴政导致的“虚假和平”中(如某些国家的内战割据、独裁统治),打破这种状态以追求公平正义,可能被视为更重要的利益。

3、利益优先级动态变化:和平通常是最大利益,但在主权危机(如二战反法西斯)、国家利益预先防护(如俄罗斯拒止北约而对乌克兰发动战争)、意识形态对抗(如冷战)或资源争夺(如两伊战争)中,利益权衡可能倾向于冲突。

4、权力结构的决定性作用:大国博弈中,小国常被迫在“依附”与“中立”间权衡(如西班牙、委内瑞拉),而大国需在霸权维护与成本控制间平衡(如美国在越南、古巴在安哥拉)。雅尔塔会议与中美缓和均体现了权力格局对和平路径的塑造。

5、制度与机制的关键价值:国际制度(如联合国、欧盟)和协议(如《上海公报》、《纽约协议》)可将冲突转化为规则内博弈。欧洲一体化通过经济绑定消除战争隐患,而巴以冲突因缺乏有效机制陷入恶性循环。

6、道德与现实的平衡选择:和平有时需妥协道德原则(如雅尔塔牺牲波兰),但长期来看,基于共同利益的合作(如马歇尔计划)比单纯惩罚更可持续。委内瑞拉案例则警示:弱国若缺乏自主发展能力,“资源换和平”终将失效。

延伸思考:

全球化时代的新挑战:经济相互依存(如中美贸易)降低了战争风险,但科技脱钩、气候危机等非传统安全威胁又催生了新的利益冲突。如何通过“包容性制度”(如G20)实现和平转型,成为当代核心课题。

历史周期律的突破:从“修昔底德陷阱”到“利益捆绑”,英美霸权和平转移(通过经济依存与制度衔接)提供了范式,但需警惕文明差异与权力失衡带来的挑战。

结论:和平是“基础性最大利益”

总体而言,“和平是最大利益”的说法成立,因为它不是孤立的利益,而是其他所有利益的“载体”。除非面临生存、主权等根本性威胁,否则维护和平始终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解。

二、必要的非和平手段,甚至战争手段,也是和平的保障:

然而,一味地追求和平而委曲求全,反而会离“和平”越走越远。真正的和平从不是无底线妥协换来的。

1、和平的本质是“对等平衡”:

2、和平需要实力支撑,没有足够的自保能力,“委曲求全”只会变成对方得寸进尺的筹码。

3、底线清晰才能避免冲突升级,一味退让会模糊自身立场,反而引发更多试探性挑衅。

4、健康的和平是“相互尊重”的结果,而非单方面妥协,失衡的关系迟早会被打破。

5、以战止战:面对无理的要求、没有节制的挑衅、毫不自敛的侵犯、没有诚意的协商,采取相应的非和平手段作为回应,是有效捍卫自身利益、捍卫和平的手段。

比如,前一段时间我们回应美方挑起的经济战、科技战、金融战、贸易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制止了美方疯狂反华遏华的势头。

1950年——1953年的抗美援朝,换得东北边境的安全和我国赢得作为大国的尊严;1962 年对印自卫反击战赢得60多年中印边境的和平;1979年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换取了中越边境40多年的和平……

现在,面对台独、菲律宾霸占海岛并不断挑战我国南海主权、日本宣称武力威胁意图干涉我国对台湾的主权挑衅,等等,必要的非和平措施是制止这些行为的最好武器!

 “不同历史时期和平与利益权衡” 的案例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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