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个最近做的采访——专访国际调解院首任秘书长郑若骅
分享一个最近做的采访——专访国际调解院首任秘书长郑若骅
其实从今年5月起,我就非常关注国际调解院在香港的成立,因为这不仅是世界上第一个由中国/发展中国家倡议发起的国际法律组织,而且它很有雄心壮志,定位直接对标海牙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要成为世界三大国际争议解决机构之一。
我也有许多疑问,所以在这次采访中,我把这些问题悉数提给了郑秘书长。比如:
1.国际调解院会处理像印巴冲突、南海争端这样涉及领土争端、资源开发的敏感案件吗?
2.国际调解院会处理贸易争端、关税摩擦吗?有无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实际已长期停摆的WTO争端解决机制?
3.海牙国际法院和常设仲裁法院都面临“执行难”的挑战——仲裁或裁决结果虽然作出,但实际上经常无法落地执行。国际调解院没有自己的执法机构,不像国家实体那样有“强制暴力机关”,预备怎样解决执行的问题?
4.作为中国人或中企,我们当然希望国际调解院能维护中国和中企在国际上的合法合理利益,不再受到西方制定规则的不公平对待;但国际舆论可能会关注,由北京发起、在香港落地的国际调解院能否真正做到中立、公正,在处理中国和他国之间的争议时能一视同仁。如何应对国内和国外这两种关切?
5.目前国际调解院的成员国主要来自亚非拉等全球南方国家,未来是否考虑邀请欧洲、北美等发达国家参与?
郑若骅秘书长的具体回复可以戳视频,当然我也整理了一个太长不看版(但还是欢迎大家看视频!):
1.只要双方都同意把领土争端、资源开发之类的争议提交到国际调解院,我们就能受理。
不过,如果案件涉及到第三国,而第三国不同意,这种是不能受理的。
2.如果相关国家没有做出保留,同意把案子提交到国际调解院,那么贸易争端、关税摩擦、涉WTO案件,调解院也可以受理。
3.首先,国际调解院的程序是,只有在双方谈好了、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会签署和解协议。由于结果是基于自愿同意,所以相对诉讼和仲裁,调解自愿执行的机会较高。
其次,调解协议本身具有合同的法律效力。如果一方未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违约为由向相关国家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执行。
4.国际调解院是一个完全独立的国际组织,不隶属于任何单一国家。它不由任何一个国家主导,也不会因总部所在地而存在偏见。
调解员将来自不同国家,都是国际一流的专业人士,他们会秉持公正的原则提供调解服务。
5.会积极邀请他们参与,以扩大国际调解院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视频链接:http://t.cn/AX23uwv7



环球时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