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独和藏独,满清非中国论无法解决的问题
开门见山,当鼓吹满清非中国,新中国法理不继承自清朝和民国时,一个无法回避的直观问题就是,新中国是否可以使用金瓶掣签任命达赖及各级活佛。藏独完全可以拿满清非中国为理论依据,论证新一任达赖不需要金瓶掣签。
不仅如此,疆、藏、蒙、满等一系列边疆少数民族的分裂行为都可以用满清非中国作为理论依据,为他们的分裂行为找合理化理由,我们一一来说。
问题1:蒙、藏、疆等羁縻内藩是不是中国
我们知道,直到民国,西藏、新疆、蒙古都是沿用明清时的羁縻统治,专设藩部管辖,区别与内地行省,中央朝廷对羁縻内藩的控制水平根据国力不同而不同,弱时仅是名义上的宣称而无力控制如明末和民国,强时会派少数流官和驻军如清朝。但同时羁縻内藩又和朝鲜、越南等完全不归朝廷管辖,有国王的附属国不同。
明朝对女真的管辖属于羁縻统治,起初设奴儿干都司,后废司改为建州三卫归辽东管理,女真首领并非一国的国王,而是明朝的都指挥使,被纳入到明朝官僚体系中。当女真出现叛乱时,明朝会派兵进行弹压清剿。在我们的认知中,这样的羁縻统治完全不同于朝鲜、越南这样的独立藩属国,更不同于日本这样非藩属的外国,建州应该属于中国土地,女真应该是中国臣民,那么后金就是中国内部的叛乱,明清战争是内战,满清是中国毫无疑问。
但是,当满清非中国论,以明朝对建州没有时控为由,甚至搬出欧洲对外殖民,以及明朝册封德川家康为由,将建州定为非明朝土地,将女真定为非明朝臣民。那么同样的理由和逻辑下,西藏、新疆、蒙古这些同样的羁縻内藩,势必也会被人定为非中国。
同样,这些又会作为理论基础引出下面的一系列问题。
问题2:沙俄侵占的是不是中国土地。
在满清非中国论下,清末爱辉条约、北京条约,乃至更早的尼布楚条约下,清朝割让出去的外东北地区就不再是侵占中国土地。
因为在满清非中国论下,这些土地在明朝并非中国土地,女真不是中国臣民,满清又不是中国,那么沙俄侵占的是满清的土地,是女真的土地,不是中国的。
如果要证明沙俄侵占的是中国土地,为什么是中国的,就又回到第一个问题,明朝甚至往前推到唐代的羁縻内藩是不是中国,在羁縻土地上生活的少数民族是不是中国人。
或许有人会说这些土地就是中国土地,只是女真是外族,但这会引出第三个问题。
问题3:清末蒙、藏、疆的叛乱是不是分裂中国。
满清是外族对中国的殖民统治,这个论调是满清非中国论的一个重要部分,这个观点就会带来一个很致命的问题,清末阿古柏叛乱,外蒙独立,十三世达赖叛乱,甚至整个满清一朝的所有边疆叛乱,准噶尔、大小和卓、大小金川,这些到底是分裂中国的叛乱呢,还是少数民族反抗满清殖民压迫的民族独立呢?满清对这些地方的平定,到底是维护中国统一的平叛呢,还是殖民者残酷镇压民族独立运动?
如果是分裂中国,那又回到一开始的问题,满清是不是中国。
问题4,新中国进军新疆、西藏是不是入侵
在这波论战中有一个观点,新中国的法理是革命者流血打出来的,是来自人民,不是继承自满清,这各观点在我看来是毫无疑问正确的,对内统治来说,法理的的确确来自于人民的支持,而不是继承前朝。
但是当满清非中国论支持者用这个观点论证满清法理没用就大错特错了。不管是支持满清法理的,还是反对满清法理的,都弄错了一件事。
法理不是维护统治的基础,而是宣传用的武器。
因为我国不同于欧洲,从西周以后,我国用完备的官僚体制、军队、以及儒家文化实现对领土和臣民的统治,中国不像欧洲那样,需要用法理来维护脆弱的统治,维系四分五裂的大小领主,古代中国不需要用法理来加强自己的统治合法性,来维持领主对自己的忠诚。
但是,这不代表法理对中国没用,法理就和天命一样,就和讨贼檄文一样,是为了师出有名的宣传武器,还是一项在当今世界非常好用的宣传武器。
最好的例子就是,新中国解放新疆、西藏是维护中国统一的收服故土,还是一场入侵。
以及,十四世达赖是分裂中国的叛乱还是民族独立。
1912年民国宪法规定西藏属于中国领土,以及49年中国共产党宣布西藏属于中国的理由是什么。
这就是我说的,新中国统治西藏的基础毫无疑问是西藏人民和全国人民的支持,但是我们在对外宣传的战争中,反击分裂分子的武器之一是包括清朝、民国乃至再往前的法理,这也是我们在宣传中无数次强调自古以来的基础之一。放弃清朝法理,就是在宣传上自斩一臂。
最后结论,满清非中国论的本质就是满洲非中国,这个论调逻辑和西藏非中国是一样的。满清非中国论不是皇汉,而是满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