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偷窥沐浴、偷拿衣服的猥琐牛郎,又回到了语文教科书 | 短史记

今天是七夕,牛郎织女鹊桥相会的日子。

因为长期被写入语文教科书,牛郎织女这个神话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

但这个故事中,有一处非常猥琐的情节:为了获得织女,在老牛的唆使下,牛郎跑去偷窥织女洗澡,偷走了她的衣裳。然后在织女洗完澡找不到衣服的时候跳出来搭讪,博得织女的好感,继而结为婚姻。

实在是太狗血了。正常情况下,织女该怒斥牛郎是个流氓才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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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北京市初级中学试用课本《语文》第2册,1962年

至晚自1957年起,这个荒唐的情节就已被收入在了语文教科书之中。

但这个情节,并不是“古已有之”的东西。自秦汉而下的历代牛郎织女故事中,都没有这种猥琐(而且弱智)的桥段。

古人对牵牛星和织女星的观察,是牛郎织女故事的起源。睡虎地秦墓竹简中,已有“牵牛以取织女”的字样。东汉应劭的《风俗通义》里,已出现了“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的情节。

牛郎织女形成较为完整的故事,是在南朝。在殷芸的《小说》里,织女是因为勤于纺织,获天帝奖赏,才嫁给牵牛的;后来二人被逼分离,只许一年一会,是因为织女在婚后荒废纺织,引起天帝的震怒:

“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子也。年年机杼劳役,织成云锦天衣,容貌不暇整。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紝。天帝怒,责令归河东,但使一年一度会。”

大略同期的《荆楚岁时记》里,牵牛被迫与织女分开,是因为他欠了天帝很多钱:

“牵牛娶织女,取天帝两万备礼,久而不还,被驱在营室是也。”

到了唐代,传奇流行,出现了织女无视牵牛,与人间才子夜夜相会的香艳故事。张荐的《灵怪录》中有一篇《郭翰》,讲的是织女见郭翰“姿容秀美”,于是从天而降,两人直接“解衣共寝”。织女“夜夜皆来”,于是郭翰问她“牵牛何在?”织女答道:“阴阳变化,关渠何事!且河汉阻隔,无可复知,纵复知之,不足为虑。”——关他屁事,且隔着河呢,他不会知道,就是知道了,也无所谓。

当然,“织女与牛郎彼此相爱”仍是主流。一如宋人秦观在《鹊桥仙》里的咏叹——“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明代时,出现了中篇小说《新刻全像牛郎织女传》。书中说,牛郎放牧、织女纺织, 二人相遇后互有好感。在月老等人的撮合下,天帝把织女嫁给了牛郎。二人成亲后沉迷夫妻生活荒废职责,天帝大怒,又把他们拆开,分散在天河两端。最后,牛郎、织女向天帝上书认错,获允每年七夕相会一次。

以上种种版本,均没有“老牛唆使牛郎、趁织女洗澡时偷走衣裳”这样的情节。就笔者所见史料,这个猥琐(而且弱智)情节,最早出现在民国初年流行的京剧《天河配》里。

该剧的大概情节是:商人张有才与兄弟傻三(也就是牛郎)同居,张妻嘎氏挑唆分居,牛郎只分得老牛一头。老牛嘱咐牛郎去碧莲池,夺取织女之衣。牛郎来到碧莲池,见仙女们在莲池内沐浴,在水中舞姿翩翩。牛郎盗走织女的衣裳。织女追上,向牛郎索衣。牛郎要求与织女婚配。织女不愿,牛郎再三要求,老牛又在旁极力强调二人缘分早已天定,织女无奈,只好应允。

这是一出典型的以调戏女性、对女性进行性骚扰为卖点的低俗剧。且看剧中“织女”的台词:

嘟!你是何方男子,私自窥探人家妇女。将我的衣服抢去,是何道理?你若执意不将衣服还我,我便回家告知父母,定不与你甘休。既要成婚。也须要将衣服还我。即便同行也要穿好衣服,像这样赤身露体,岂不被人耻笑。

如此着意渲染牛郎以衣服为砝码、织女“赤身露体”向牛郎反复索要衣服,自然是为了让票卖得更好。

据张聊公《听歌想影录》(1941年出版)的记载,《天河配》一剧最早由王瑶卿编演,时为1917年。次年,梅兰芳也曾演出该剧,其中还有“浴舞一场,取法于西洋之蝴蝶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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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最早编演《天河配》的京剧演员王瑶卿

京剧《天河配》编出“老牛唆使牛郎、趁织女洗澡时偷走衣裳”这样的情节,可能是受到了当时某些通俗小说的影响。比如,1910年上海大观书局出版的小说《牛郎织女传》里,已有牛郎在天庭调戏织女而被贬下凡、后又趁织女洗澡而偷走其衣服藏起的情节。与之相较,《天河配》里,牛郎不再是天神,被改编成了“商人张有才的兄弟傻三”,他对织女做出的种种猥琐之事,多了老牛在背后唆使。

《天河配》里的这种香艳情节,在民国的市井中流行了数十年——1951年,艾青在《人民日报》刊文批评“牛郎织女”题材的戏剧影片,还曾提到:“(这些戏剧影片)采取打诨凑趣的态度,迎合城市小市民的落后趣味,……还有色情台词,等等。听说有的甚至放映仙女沐浴的电影……”

正是在这个时期,课文《牛郎织女》诞生了。

也就是说,“老牛唆使牛郎、趁织女洗澡时偷走衣裳”这种猥琐情节,直至民国,才因京剧的市场需要(或谓之恶趣味)而出现,又因京剧的繁荣而流传开来。及至1950年代,这些情节被当成“古代神话”,又写进了语文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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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连环画《牛郎织女》中,牛郎偷盗织女衣服

1968年前后,这一猥琐情节,曾引起部分学生和家长的抗议。有亲历者回忆:

“一天吃晚饭时听家长聊天,说有个中学生反映初中语文课本里《牛郎织女》一文说牛郎偷看女人洗澡,并用偷衣服的办法迫使织女嫁给他是流氓行为。古文《爱莲说》宣扬士大夫清高。果然,第二年的语文课本里删去了这两篇文章。”

1978年前后,语文教科书恢复了课文《牛郎织女》,“老牛唆使牛郎、趁织女洗澡时偷走衣裳”这一猥琐情节,也得到了保留。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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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78年初中语文第三册(使用本)

这些猥琐情节,影响了20余届学子。直到2001年,新审定通过的人教版语文教科书第七册,终于将之删除,改为牛郎去到树林,发现包括织女在内的众仙女在湖边嬉戏。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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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01年审定的初中语文第七册,删去了沐浴、偷衣服的情节

至此,牛郎算是短暂摆脱长达近百年的猥琐男形象。

说“短暂摆脱”,是因为笔者发现,在2019年5月第1版的统编本小学语文五年级上册中,那个猥琐的牛郎,又回来了。在第三单元的第九课《牛郎织女(一)》里,老牛再次唆使牛郎去湖边偷取织女的衣服,然后:

“牛郎翻过右边的那座山……他听见有女子的笑声,顺着声音看,果然有好些个女子在湖里洗澡。他沿着湖边走,没几步,就看见草地上放着好些衣裳,花花绿绿的,件件都那么漂亮。里头果然有一件粉红色的纱衣,他就拿起来,转身走进树林。”

再然后,织女洗完澡出来到处找不到衣服,牛郎拿着衣服跳了出来,两人开始谈话,互生好感,决定结婚,“手拉着手,穿过树林,翻过山头,回到草房”。

被人调戏骚扰,然后爱上调戏骚扰者,多么弱智(或曰反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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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①邓未,《元明清时期牛郎织女流变研究》,硕士论文。

②顾之川,《论语文教材课文的选择与加工》,收录于:《顾之川语文教育论》,福建教育出版社,2013,第252页。

③艾青,《谈<牛郎织女>》,人民日报1951年8月31日。

④段发明,《新中国“红色”课本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第50页。

⑤赵淮海,《一个老红卫兵的回忆》。

(短史记/ 严汣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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