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与秦始皇,是仇人也是真正的知己,秦的天下交给他,不亏!
要聊秦汉之交的那段往事,就绕不开史学大家田余庆先生的一个判断。他用两句非常经典的话,精准地概括了秦末汉初的时代风云,那就是:“非张楚不能灭秦,非承秦不能立汉。” 前半句“非张楚不能灭秦”,意思是说,在秦朝的末日钟声里,如果没有楚地出来的这帮人,反秦的烽火是烧不起来的,强调了楚地势力的关键作用。那么,更耐人寻味的后半句“非承秦不能立汉”,又藏着什么样的历史密码呢?
当我们讲述秦汉这两个王朝的关联时,常常会使用一个成语,叫做“汉承秦制”,以此来形容两个朝代之间的接续脉络。但实际上,所谓的“承秦立汉”,汉朝对秦朝的沿袭,远不止是制度这一个维度。
一、继承秦的帝国大业
首先,让咱们将目光稍稍拉回到秦朝末年的战场上。我们都晓得,陈胜吴广的揭竿而起,掀开了天下共同反抗秦朝的序幕。虽然大泽乡起义本身没能走到最后,但他们竖起的“张楚”大旗,实际上为后来的许多事件埋下了伏笔。秦朝的统一是建立在吞并东方六国的基础上的,秦在消灭六国的征途中,由西边向东边逐步推行郡县制度,目的是为了对社会基层实现更强的掌控,最终打造出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王朝。这样的组织形态,在中华大地上是破天荒的头一次。
陈胜吴广起义
然而,这种触及天下根本秩序的巨大变革,通常都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慢慢化解旧有模式的强大惯性。可大秦帝国最缺乏的恰恰就是时间,它的国运太短了。短短十多年的光阴,根本不足以彻底消除掉旧秩序留下的习惯势力。人们对于过往那种诸侯并存局面的熟悉与认同,特别是旧六国百姓对自己故国和宗庙社稷的执着情感,在这十几年里并未完全褪去。所以,当陈胜吴广举起“张楚”旗帜的时候,自然就会让旧六国的王孙贵族们心生联想:我能不能也来个“张齐”、“张韩”、“张燕”呢?
于是,在这个演变过程中,秦末战争的属性便悄然发生了转变:从起初的农民反抗,逐步演化成了旧六国贵胄们的复国运动。并且,这场复国运动还一度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最典型的标志就是项羽在灭秦之后搞的诸侯大分封。至少从表面上看,整个天下仿佛又一次回到了列国并存的那个时代。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再来审视刘邦角色的演变。他起初是反秦力量的首领之一,秦朝覆灭后,刘邦被册封为汉王。接着他“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迅速扫平了章邯等三位秦朝降将的地盘,重新把秦的故土收入囊中。此后,刘邦以这片秦国旧地为根基,向东走出函谷关,开始和项羽争夺天下。这等于把秦始皇当年的征服之路又重走了一回,我们甚至可以将其看作是秦国消灭东方六国的第二季。通过再次征服东方各国,刘邦重建了大一统的中央集权政权,并重新巩固了皇帝制度。
因此,便有观点认为,刘邦建立汉王朝,实际上是摘取了旧六国复国运动的胜利果实。这一点,从汉代都城的选址上也能找到佐证。刘邦起初想建都于洛阳,此时有个叫刘敬的人劝他说:“今陛下起丰沛,收卒三千人,……大战七十,小战四十,使天下之民肝脑涂地,父子暴骨中野,不可胜数,哭泣之声未绝,伤者未起,而欲比隆於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 这番话其实是委婉地提醒他,您在关东地区树敌太多,在仇家的包围圈里建都,恐怕不太安稳。这便是“承秦立汉”的第一个层面,也是田余庆先生所强调的,汉朝继承秦朝最核心的一点:承续帝国的基业,延续了皇帝制度。
二、占据秦的战略要地
在楚汉相争的历程中,刘邦从汉中地区挥师北上,飞快地控制了秦朝故地关中平原,随后向东挺进函谷关与项羽一决雌雄。可以说,在这场争霸战里,秦的旧土成了刘邦问鼎天下的战略基地和稳固的大后方。
公元前202年2月28日,刘邦在山东定陶的汜水之北举行了盛大的登基典礼,确立国号为“汉”。紧接着,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刘邦和他的智囊团对新王朝的首都应该设在哪里,展开了一番深入讨论。刘邦的本意是想模仿西周,当年周公东征平息了东方的叛乱后,在“天下之中”的洛阳修建新都,以此来彰显周王室作为天下共主的地位。刘邦对于这种恢弘的气魄和格局自然也是心向往之。但后来,刘敬、张良等谋士都劝他放弃这个想法,于是刘邦便将都城迁到了长安。长安就在秦朝旧都咸阳的东边不远处,这一举动,等于完全继承了秦国以关中为核心来治理天下的空间战略布局。
三、任用秦的旧有人才
下面,我们来探讨“承秦立汉”的第三个维度:使用秦国的人。或许有些朋友会猜测,刘邦作为反秦大军的领袖之一,又是亲手终结秦王朝的人,秦地故人难道不会对他心怀怨恨吗?事实却并非如此。北京大学的陈苏镇教授,在他的专著《汉代政治与〈春秋〉学》里,曾详细考证过楚汉争霸时期刘邦军队的士兵来源。他指出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在秦末战争里还处于被征服者地位的秦人,到了楚汉相争的时候,反而调转过来,成了征服东方的主力军,他们为汉家帝国的创立立下了不朽功勋。
秦始皇横扫六国时,秦人那种能征善战的性格,在十五年后并未减弱。刘邦曾多次从关中征调兵员,招募三河地区的壮士。在他身边,有一支战斗力极强的部队叫“郎中骑”,其主要成员就是由秦人组成的。我们都清楚,在楚汉争霸的终局,项羽在乌江边自刎身亡,他的遗体被分成了五块,由五个人抢到。这五个人里面,就有三位是“郎中骑”的成员。刘邦先前许诺过,“诛项羽者封万户侯”,后来他也确实履行了诺言,让这五个人共同分享了一个万户侯的爵位,每人分到大概两千多户。另外,依据陈苏镇教授的考证,《史记•高祖功臣侯年表》所载的功臣里,有九到十个是秦人,其中吕胜、杨武、杨喜就是参与分割项羽遗体的郎中骑成员(见《史记•项羽本纪》)。
四、沿袭秦的典章制度
关于汉朝初年的政治体系源自何处,学界其实存在多种不同的看法。有人主张是“汉承齐制”,有人说是“汉承楚制”,还有观点认为“汉家法周”。可以说,这些国家的典章都对汉初的政治架构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不过,目前学界公认度最高的观点,依然是“汉承秦制”,至少可以说秦朝制度的影响是最大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剖析汉初对秦制的继承情况。
首先是在法律体系方面的接续。谈到秦汉间的法制,人们总会引用《史记•高祖本纪》里的一段记载:“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馀悉除去秦法。”这是刘邦进入关中后颁布的政策。《史记》里的这段描述,常常给人一种错觉,似乎刘邦进关之后,就把秦朝的法律给全盘废除了。然而,近些年的考古发现与研究,特别是一些秦汉竹简的出土和解读,证明了事实并非如此。
比较集中地记录了秦代及汉初法律制度的竹简,秦简方面有睡虎地秦简,尤其是其中的《秦律十八种》、《效律》、《秦律杂抄》、《法律答问》等篇章,记载了大量秦代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的案例;汉简方面最重要的,是上世纪末面世的张家山汉简(出土于湖北江陵),特别是其中的《二年律令》,记录了从汉高祖五年(公元前202年)到吕后二年期间的大量法律条文。许多学者通过对这两种竹简的对比研究,明确指出了汉初法律对秦律的直接继承关系。由于篇幅所限,具体的比较分析过程,大家可以去查阅高敏等学者的研究著作,这里就不详细展开了。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理解《史记》里关于“约法三章”的这段叙述呢?比较合理的解释是,在占领关中的初期,刘邦政权为了安抚民心,放宽了针对普通民众的刑事法律限制。无论是伤人、杀人还是盗窃,这些都属于刑法的范畴。但这并不能等同于他们废弃了整套秦法。因为先秦和秦汉时期的法律有一个显著特征,那就是当时的法律体系里,不单单包含刑事法,还包括了大量的行政法规,也就是关于行政管理制度的规定。比如,税收如何征缴,政府层级如何划分,每一级机构设置哪些岗位、人员编制多少,公文的上传下达遵循什么规则,等等。这些内容实际上是政府运转的基础规范,是不可能被废除的。
在这个过程中还有一个广为人知的故事。刘邦的队伍进入咸阳城后,大部分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秦宫的金银珠宝上,唯独萧何,跑去收集了所有秦朝的律令、文书、档案和图册。通过萧何的这一举动,刘邦集团得以掌握整个天下的山川地理、户口信息,也继承了一套相对完整的秦代法律框架。后来汉朝著名的《九章律》,就是在这些文献的基础上编纂完成的。所以,我们有时候需要注意区分,一个政权的覆灭,和它所建立的制度体系的崩溃,并不一定是同步发生的。
萧何
其次是官僚制度方面的传承。我们可以看一下汉初官制的基本框架:丞相是萧何(高帝元年,即公元前206年受封),太尉是卢绾(高帝五年,即公元前202年受封),御史大夫是周苛(高帝元年受封)。还有廷尉义渠(高帝五年受封),治粟内史襄(高帝元年受封),典客薛欧(高帝五年受封),此外还有卫尉、郎中令、太仆、奉常、宗正、少府等官职。这套班子,完全是沿袭了秦朝的“三公九卿”制度。
再次是爵位等级的继承。我们知道,秦国自商鞅变法后,建立了一套二十个等级的军功爵位制度,并根据爵位高低赐予相应的田产、房宅和奴婢等经济特权。关于汉朝初期的爵位制度,目前学界普遍认为,在高祖元年之前,曾短暂实行过楚国的爵制,但从高祖元年开始,就明显地向秦国的爵制转变。这个转变在经过一段时间后最终得以确立(参见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因此,在反映汉初制度的张家山汉简中,我们能清楚地看到,汉初采用的就是二十等爵,从爵位的名称到与其挂钩的经济待遇,都和秦代一模一样,这也是对秦制的一种直接沿用。
文史君说
总而言之,汉朝对秦朝的继承是全方位的,它囊括了皇帝制度、秦的疆土与空间战略、秦地的人力资源,以及秦的各项典章规章等等。当我们谈及中国古代的帝制时,首先想到的往往是秦始皇的开创之功。秦始皇确实是皇帝制度及其配套统治体系的创立者,但在他有生之年,对这套体系的建设和巩固工作并未全部完成。后续的这些完善和发展任务,是由刘邦和他的团队来接力完成的。所以,从这个视角来看,虽然刘邦亲手断送了秦始皇“愿万世一系”的家族梦想,但在思想层面和事业的延续性上,刘邦或许才是秦始皇最真正的灵魂知己。
秦始皇
不过,在看完了本文的分析之后,我猜想有些读者朋友可能会产生一个疑问:既然汉朝在如此多的方面都延续了秦朝的做法,那为什么秦朝仅仅两代就灭亡了,而汉朝却能绵延四百多年呢?这个问题就留给各位朋友来思考了,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写下你的见解。
参考文献
1、田余庆:《秦汉魏晋史探微》,中华书局2011年版。
2、阎步克:《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3、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三联书店2000年版。
4、陈苏镇:《汉代政治与〈春秋〉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
(作者:浩然文史·文史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