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打卡、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三者关联,明显与事实不符,这肯定是造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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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主动投案、如实陈述,且系申请人首次行政违法,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而非从轻处罚,但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并未体现“减轻”甚至“从轻”。”
主动投案说明什么?说明高光华是知道他的行为是不妥当的。
原文中:高光华发朋友圈“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相关干部)也免职。”
将打卡,重大舆情,与李局长被免职,三者相关联,明显与事实不符,还用肯定的语气表达。
这肯定是造谣了。性质是确定的。无非是情节的严重程度和造成的影响大小而已。
因此。
高光华说朋友圈半封闭,点赞朋友少。加上《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申请人主动投案。这些都是从轻的理由。但否认不了行为性质。
所以,原文“最重要的是,他并不认为自己有诽谤行为”站不住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