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哲学 幼稚儒学(3)依法治国 核心价值...

政法哲学 幼稚儒学(3)依法治国 核心价值...

在 政治哲学 法哲学 领域,通过系列命题,简述“儒学幼稚 学术垃圾”,对于现代人来讲没有任何真价值...而后,结合“孔儒七宗罪 祸国殃民史”,观者自判好了...

一、法律定义:

以“国家强制力”为实施保障的明确且具有普遍意义的行为规范规则...是一种以“人性本恶利己第一 理性求善利他第二”为理论基点所构建起来的自洽体系...

二、法律的作用:确权、惩恶、衡平…

1.确权:确定“权利、权力、责任、义务...”

2.惩恶:主要是指“惩治较大的罪恶”...一是为了弥合社会而一定程度的强调一下“包容”;二是因为司法成本问题...小恶,可由“公德强制”或“舆论软制”来约束制约...

3.衡平:为了一定程度的倡导“同体宜”,以及为了降低某些个体或群体的“铤而走险 危害社会”的可能与力度,需要对一些特殊群体给予足够的怜悯救济,哪怕是为此会一定程度的与“无情的纯粹正义”有冲突...

三、立法的流程:

1.对“真假善恶”的有效思辩与判定...

2.之后总结出蕴含“应然的真善美”的“核心价值观”...

3.再之后结合“逻辑架构与人性论基础”来构建“立法元规则”...

4.最后才是各种现实利益诉求博弈之后形成的各部门法...

四、立法的“理想状态”:哲学家思想家、法律人以及大众充分思辩博弈妥协后的契约约定,即,“公意”即为“法律”...全民立法 全民守法...

立法的“真实状态”:“核心利益阶层”掌控之下的“立法团队”确立法律条文,之后引导舆论以求大众认同(也在此过程中探寻民意基础而完善修正法律条文),至少是大众不公开反对(或反对力度可被容忍)...再之后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实施法律”...越趋向于“全民立法 全民守法”越高效...

立法元规则:重利守法 等价交换 利己善他 兼爱非攻=普世真理…个人第一、国家第二、夫妻小家庭第三...并有意识的淡化成年人之间的代际私情滥情...大众平等皆是弟兄姊妹...忠于自我契约社会 真心重诺等价交换 自律表象他律本质 高智利己兼爱非攻…积累财富 小康生活 而不奢靡浪费…足矣

五、儒学 悖离了 依法治国 与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详见孔儒七宗罪相关主题...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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