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诉求全未满足,香港乱源乱局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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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晚,香港暴徒围堵中联办大楼、污损国徽、喷写侮辱国家和民族的字句。图片来源:央视《新闻联播》截屏)

  摘要:林郑和警队的立场有两个:一、对和平理性表达诉求克制、尊重;二、对暴力行为表达诉求强烈谴责、坚持追责。中央的立场简洁明了:支持林郑决定,尊重特区自治权。

  自6月12日游行集会发生严重暴力行为以来,香港政局持续七周动荡。“民间人权阵线”(简称“民阵”)等组织提出“五个诉求”:撤回逃犯修例、收回6月12日暴动定性、撤销对抗争者控罪、追究警察滥用武力、林郑月娥下台,在不同时期、不同场合有不同版本的表述,更有泛民人士提出终极诉求: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立即真双普选。

  2019年6月18日、7月29日,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国务院港澳办分别举行新闻发布会。本文依据这两场发布会的开场白和答记者问,梳理分析林郑、中央对激进组织主要诉求的立场及同异,并据此展望香港局势。

诉求一:撤回逃犯修例

  这个始终摆在首位的诉求要害在于,企图坐实特区政府提出修例一开始就是错的,反证“民阵”及其他反对派的所有抗争一开始都是对的。虽经记者五次追问,林郑始终坚持不用“撤回”,只称“六月十五日即时停止”、“停止了条例草案立法工作”,实质只是暂缓、冻结修例。

  她的立场有四个:一、修例有其正当性,不认为做错,反而是“一个有良好意愿、有客观好处的工作”。二、承认“修例的工作做得不好”,列举“在解说方面未能够让市民更清晰接收”、“未能够在更早的时间接触一向关心的团体”两个问题,“引起社会的矛盾、纷争和焦虑”,因此向每位香港市民真诚致歉。三、本届立法会(即2020年7月之前)肯定不会重启修例。四、未承诺2020年7月之后至2022年6月行政长官任期结束之前,一定不重启,更没有也不能承诺未来的行政长官不重启。只承诺“如果我们未能够将这些纷争和矛盾好好处理,……绝对不会贸然重启这个程序。”表明如果能处理好纷争和矛盾,不排除将修例送立法会二读。

  中央的立场简洁明了:支持林郑决定,尊重特区自治权。一、认同修例初衷是好事,“填补现有的法律制度漏洞,共同打击犯罪,彰显正义,中央政府也是支持的。”二、6月15日,特区政府为尽快恢复社会平静决定暂缓修例工作,“中央政府表示支持、尊重和理解”。三、逻辑地延伸,今后无论特区政府是继续暂缓修例,还是时机成熟后恢复二读,中央政府判断因不涉及国防、外交,仍然是特区自治范畴,将继续支持和尊重。

诉求二:收回6月12日暴动定性

  这个诉求的要害在于,尽可能扩大同盟,将大多数和平示威人士与特区政府定义少数涉嫌“暴动”的暴徒混淆捆绑。虽经记者五次追问,林郑始终坚持不收回针对激进示威分子的暴力行为定性为“暴动”。

  她的立场有四个:一、澄清对“暴动”定性,仅限于“部分人士当日的武力或暴力的行为”。二、她和警方从未界定,所有参加6月12日游行的人都是暴徒。三、在游行中“没有用过任何暴力的话,他们是完全不需要担忧”,更不会因此承担法律责任。四、逻辑地延伸,在6月12日及之后的每次示威中,如有人实施了暴行,特区政府都有权以涉嫌“暴动”罪追究法律责任。

  中央对此立场和特区政府一致,均对暴力挑战法治零容忍。一、“任何文明和法治社会都不会容忍暴力横行”。二、用“四个严重”抨击少数激进分子实施的暴力活动,即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大局、严重挑战香港法治和社会秩序、严重威胁香港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触碰“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绝对不能容忍”。

诉求三:撤销对抗争者控罪

  这个诉求的要害在于,将暴力行为免责、免罪甚至合法化、正义化,即所谓的“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直接动摇香港的法治核心价值和司法独立。在6月18日记者会上,因无人提问,林郑在言语上未回应,但在行动上坚持控罪。

  自6月12日以来,香港警方和媒体列举并谴责了激进人士游行时的种种暴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铁枝、砖头、汽油弹、钢珠、重型杂物、有毒有害液体和粉末等主动袭击警察,围殴警察,咬断警察手指,纵火,堵塞道路,瘫痪交通,未经批准集结,非法储存危险物品及大量攻击性武器,破坏立法会大楼、损毁议事厅和区徽,围堵警察总部,扰乱税务、入境事务等部门正常办公,围堵香港中联办大楼、污损国徽、喷写侮辱国家和民族的字句,涉嫌触犯《公安条例》、《刑事罪行条例》、《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等香港法律。

  查阅香港特区政府官网6-7月关于游行的多次声明,林郑和警队的立场有两个:一、对和平理性表达诉求克制、尊重;二、对暴力行为表达诉求强烈谴责、坚持追责。7月2日,警方声明“对于任何违法行为,我们必定会追究到底。”7月21日,示威者恶意包围和冲击中联办大楼,并涂污国徽,公然挑战国家主权,特区政府迅速声明“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7月27日,警方发出禁令后,示威者在元朗暴力冲击警方,警方声明“严肃跟进参与暴力行动的示威者”。 

  7月28日,警方拘捕非法游行的49人;30日垂询律政司意见,决定起诉其中44人暴动、1人藏有攻击性武器等罪行;3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由此观之,特区政府不会撤销对6月12日及之后暴力抗争者的控罪,而且依法“快捕快诉”。

  中央的立场也简洁明了:一、呼吁香港市民“共同声讨激进分子所作的恶、犯的罪”,鼓励“阻止他们祸害香港的行径”。二、“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任何主张,无论自认为它的目标有多么崇高,都不能以违法的方式表达,更不能诉诸暴力。”三、“坚定地支持香港警方、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违法行为,追究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不排除间接提醒香港法院,2014年对非法“占中”的判决失之于宽、软。

(2019年7月31日06:09一稿,13:17修订,【山水微言·289】。三集连载之一,作者微信公众号:SSWYP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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