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高晓松声称郑成功是倭寇?
郑成功起兵之后,是作为一个奉明旗号的割据势力活动的,手下军队采用源自明朝营兵制的编制,攻占州县、卫所后多设置地方政权。和以流窜杀掠为主、并无政权可言的倭寇是截然不同的。郑成功喜用的铁人、红夷大炮、斩马刀等装备,也和戚继光记录的倭寇战法大不相同。这个完全用不着对比。其父郑芝龙的海盗生涯,倒是可以拿来说一下。
“倭寇”这个词首先是一个出现在东亚汉文史料里的历史名词。把历史名词作为现代学术概念来使用时,是要尊重古人本身对这个词的用法的。
“嘉靖大倭寇”时期登陆杀掠的海盗们,之所以被称为“倭寇”,其直接原因是他们本就自称为“倭寇”,而明朝当局也接受了这个称呼。
按海上之事,初起于内地奸商王直、徐海等常阑出中国财物,与番客市易,皆主于余姚谢氏。久之,谢氏颇抑勒其值。诸奸索之急,谢氏度负多不能偿,则以言恐之曰:“吾将首汝于官!”诸奸既恨且惧,乃纠合徒党、番客,夜劫谢氏,火其居,杀男女数人,大掠而去。
县官仓惶,申闻上司云:“倭贼入寇!”廵抚纨下令捕贼甚急,又令并海居民有素与番人通者皆得自首及相告言。于是人心汹汹,转相告引,或诬良善。而诸奸畏官兵搜捕,亦遂勾引岛夷及海中巨盗,所在劫掠,乘汛登岸,动以倭寇为名,其实真倭无几。(《明世宗实录》卷350)今海寇之深入吾境也,杀掠焚荡之惨,自昔所未有者也。
彼固以倭为名,而我亦以倭名之。(薛应旂《御寇论·正名》,载陈子龙等编《皇明经世文编》卷288)
可以确定的是,明朝统治集团整体上将这些海盗称为倭寇。即使认为“倭寇”之名值得商榷的人,也承认王直、徐海等海商头目确实有“勾引岛夷”之举。无论现代人怎么理解“倭寇”这个名词,它都是确实地在当时被反复提及、讨论,影响着嘉靖后期明代朝野上下的思维与行动的。
至于“倭寇”一名包含的族群性质到底该如何看待,是该看重中国人在数量上占的多数,还是重视日本武人在军事上的主导地位,学者们已多有讨论,我也写过答案,这里就不展开了。
那么在嘉靖大倭寇之后的六七十年,于1620年代作为海盗而活跃的郑芝龙,其部众是否也被称为倭寇呢?且来看他被朝廷招安之前,明代官方文献中对他的称呼提法:
天启七年八月癸丑,巡抚福建朱一冯言:年来海上啸聚,如萨子马锺六老眈伺境外者无论,在福属则有朱屎老所在流突,以至蔡三老向为中路所逐,未几二年复归顺。镇东大小址、草屿之间,以贼船报警,今所在擒斩累累计,荡馘匪朝伊夕。所虑者,剧贼郑芝龙与酉二老也。(《明熹宗实录》卷87)
剧贼。
先是春间海寇毒惠、潮一带地方,赖前督臣多方调度坚拒,移咨闽抚订期协剿,寇乃遁入于闽;闽抚声罪致讨,奉有会同浙、粤并力协剿之旨,寇后入于粤。羽书狎至,恨不得命将枕戈,灭此朝食,以纾皇上南顾之忧。而臣所云着数有不得不审彼己而先后布之者,臣请备言之。 郑贼固甚么么,而狡黠异常,习于海战;其徒党皆内地恶少,杂以番倭骠悍,三万余人矣。
其船器则皆制自外番,艨艟高大坚致,入水不没,遇礁不破,器械犀利,铳炮一发,数十里当之立碎;此皆贼之所长者。(《兵部题行「兵科抄出两广总督李题」稿》,崇祯元年二月二十九日,载《郑氏史料初编》)
海寇。这里指出郑芝龙的部属里有倭人,但只是“杂以”,主体是“内地恶少”。
时闽寇郑芝龙猖獗海上,闽人多言闽帅俞咨皋实致之。(《崇祯长编》卷5,此书由清代明史馆馆臣据明代档案、邸报编成)
闽寇。这里明确了郑芝龙集团的地域性——福建海盗!
总而言之,郑芝龙在当局眼中是剧贼、海寇、闽寇,部下有倭人,但并没有被称为“倭寇”,也没有提到他“勾引”相对独立的日本势力。同样,也没有证据能说明郑芝龙曾经自称“倭寇”。明代当局在后来处理招抚郑芝龙一事中,也没有特别去考虑日本方面的因素。这和招抚王直时,明朝官员先派使者去日本调查、谈判的做法,完全是两种情况。
实际上,如果说要讨论郑芝龙得到外部势力的支持,那也是要先提他与荷兰东印度公司曾经的合作才对。在名与实的两个层面,郑芝龙都与嘉靖时期那些引导日本武人前来中国劫掠的海商首领相去甚远。就算称郑芝龙为“倭寇”,都是站不住脚的,更不要说其子郑成功了。
根据《明代倭寇史略》的统计,大约万历十二年之后,明代史料中除了对丰臣侵朝军的蔑称,就很少提到新的倭寇事件了。倭寇现象的衰微,和明代的抵御、追剿与日本中央政权的统一进程都有关系。倘若无视史料,滥用“倭寇”一词,并不利于认识明代海洋历史的真相。
《晓说》固无足论,但这个观点大概不是高晓松首先发明的,我在网络其他地方也见过,因此感到有讨论的必要,还请方家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