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逻辑》笔记:存在与思维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哲学是“头朝下”的理论,必须颠倒过来。意思是,黑格尔认为概念、理性乃是宇宙的本体,现实是在概念、理性中存在的。 马克思则认为,概念乃是现实世界在人类头脑、理性中的反映、映象。因此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认识论颠倒了这一观点。 马克思认为,必须把黑格尔的哲学颠倒过来。我认为在本体论问题上,实际是黑格尔的观点更见深刻。因为人类面对的现实本身并非绝对的。人类并非生活在固定的物质中,而是生活在流态的宇宙中。 历史是一系列的事件,事件的载体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万物。而人类与万物作为事件并非实体(或“实在”),而只是形态(或“现象”)。而形态(现象)是处在不断蜕变过程中的。 万物所留下的,人生所留下的,最终只是信息,而信息也就是抽象性的“概念”,理念。宇宙在本原和终极意义上,是、也仅是一系列有组织联系的“信息”或理念。所谓“Idea”。 因此,事实上绝对真实的现实只在理念和理性的意义中存在。这个宇宙的存在之流,仿佛是以光及影为符号在时空结构中的源源不断的一种陈述。 谁是陈述者、即陈述的主体呢?那就是宇宙本身。海德格尔有一句名言:在只是言说。这是他比较深刻的一个观点。古希腊赫拉克利特说宇宙的本质是“逻格斯”(即言说)。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黑格尔称之为“宇宙的辩证法”,其意义其实都差不多。 黑格尔的辩证法不仅是思维逻辑,而且包括了关于存在本体自身的演化进程的陈述逻辑。这种逻辑学与古典逻辑的不同点,主要是黑格尔引入了动态的时序观念,是一种从发生和流变的状态中,观察和陈述存在形态的逻辑。 在这种逻辑中,存在的连续性表现为流动、多元和融合的大同一性。这种同一性,也可以称作多元的统一性,因此对一个处在变异中的主体,它是可以兼容矛盾的概念和陈述(命题)的。这种多元的统一性,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对立同一”。

  关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包涵两个层面的意义。第一层意义是思维性与存在性,在本体上是否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宇宙存在的过程,是否就是某种理念的思维性过程。 黑格尔在分析亚里士多德哲学时指出:亚氏哲学的根本点是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思维与思维对象的同一,客观的东西和思维(潜能)乃是同一个东西。”(《哲学史讲演录》第二卷第299页。亚里士多德认为,有两种理性,主动的理性与被动的理性。前者是神即大自然,后者是人。) 这种观点,意味着理念主义的本体论,一种唯心主义。第二层意义是思维能否把握存在?即在思维中,能否逻辑地同时也是现实地认知存在?我赞成黑格尔的观点,也就是说,思维与存在在本质上是同一性的。

  让我用一个具体的事例解释一下。例如,我们面前有一条小狗。如果我陈述说这个对象是一只狗,那么假如我又说这个对象也是一条鱼,那我就违背了关于对象自身同一性的逻辑规律,一个对象不可能既是一条狗同时又不是,而是一条鱼。这两个陈述(谓词)是相矛盾的,如果其中一个成立,那么另一个肯定就应该放弃。从静态的观点,或者从现象的观点看,关于存在自身的 同一性似乎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实际上,宇宙的本质不是静态的。因此宇宙的同一性是一种演进过程中的同一性,是多形态的同一性,是一种实现在连续的非同一形态过程中的同一性。 从动态的逻辑观点看,形成以下的矛盾命题并不是谬误。我们以字母“A”表示某种连续的生物对象,则:A是鱼,并且A是狗(A是鱼,A是狗,鱼→狗)(我们用“→”代表动态,表示进程)。 这个“A”,就是指那种生命原体。这种生命原体既可以设定为鱼,也可以设定为狗,甚至可以设定为人。 从逻辑的意义上分析,也就是说,现状态被判断为是鱼的东西,自身中潜在地同时具有非鱼的状态,并且必然会生成为非鱼的新谓词、新命题、新判断。同一性实质就是一种抽象。变异的过程就是在作客观性的抽象。一切抽象的东西都是矛盾的。 抽象就是建立一个集合,进入这个集中的各个元素,本身具有不同的规定性,但仅仅在某一特殊性上的联系使之组合。“差异就是矛盾。”(毛泽东)而存在本身的动态过程,不断地演变出同一性存在体的不同形态,这个过程,可以看作一种自我分类,自我差异化,即进行自我抽象的进程。

  进化论告诉人们,一切生物(包括狗、鱼)均起源于同一个原始物种,是同一个原始物种进化历程中的种类分化。 尽管现代生物科学在理论上已经发展,达尔文的进化论在许多方面被修正了。但是,进化分类学所确定的大物种演化序列这个观点不会过时。 什么是物种?物种的分类体系就是一个大的概念体系。或者说是一群子集的大集合。在进化分类学中,已经呈现出一种流动的、多元性的同一性,或者说对立性概念的同一性。 但是,由于受囿于弗雷泽、罗素等人的狭隘数学逻辑观点,生物进化分类学概念系统所显示的新逻辑结构,至今仍未进入逻辑学家们的视野。人们通常认为,生物的分类,类名,难道不是人类赋予自然界的吗?难道是天然的吗?在罗素一类逻辑主义者看来,这种分类(集合)纯粹是人为的。也就是说,概念、类、集合只是人类直观的创造。这是现代的唯名论,但它是谬误的。

  人类用以认知世界的理性工具是思维。思维是一个符号系统和信息系统。这个符号/信息系统有两种功能。第一是传递信息的工具,即作为语言。第二是在系统自身中进行信息处理和交换,这种信息处理和交换,可以被看作一种“演算”。作为这种信息演算工具的规则,就是逻辑。 人类理性的这两种功能--语言和逻辑,在自然语言中使用的是同一套符号。这套符号的基本元素就是语词及概念。 语词不是概念。但是概念是通过语词而存在的。语词是人为的,人造的符号。概念是实体。不仅是语词(类名)的实体,而且也是作为客体的实体。 麻烦和问题就出在这里。概念在语言中以语词为符号形式而存在。因此中国古代学者对概念与词同样称之为“名”或“类名”。这个名/类名,记号似乎是人造的。 但柏拉图等古代哲学家早就意识到,概念自身具有客观的实在性,它是实体。因此分类并非人为地作出的。这种概念论就是西方哲学史上的“实在论”,也就是中国古代佛学哲学中的所谓“真如”论。

  我们观察人类思维中的概念系统,可以发现存在两种类型的分类概念系统。 例如,对图书馆书架上的书,我们可以根据书的内容(哲学/历史/经济之类)、作者的姓名(以字母排列)、出版年代、包装形式(精装或平装)……等等,以任意的一种特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并且将其联结而构造成一个分类的系统。 这样建成的分类系统,它的抽象依据,显然纯粹是人为的。传统形式逻辑以及现代的集合论,它们所面对的分类概念以及所谓“集合”,都是指的这种分类。这种分类的基础确实是一种人工抽象。

  非人工划分的分类和概念系统最早出自近代生物分类学,生物学家在建立生物分类的概念系统时,发现存在一种非人工的、存在于生物本身的分类根据。这就是联系在生物个体之间的遗传的连续性。这就是生物自身的遗传性状。 在现实中,一头雄狮子只会和雌师,而不会和一只老虎交配。一对狮子也绝不可能生殖出一只猫。这就是大自然自身的客观分类。这种自然的分类,是人为分类即设定概念/集合以及命名的客观基础。也就是说,在现代生物学看来,分类的集合概念,事实上在自然界中是确然具有实体性基础的。孤立看,狗的概念、鱼的概念,是对立不相容的两种概念。但是,它们都统一于“生物”这个大概念,都可以归入“生物”这个大集合中。 为什么?这不是人为分类和归并的结果,而是在自然中客观地发生和存在的物种连续性使然。因此物质(存在)的统一性,来源于它们历史上起源和演化的同一性。正是同一种生物原体,在进化的某一形态上,形成了鱼,在进化的更高形态上,形成了狗,以至更高级的人类。 生物的自我繁殖所构成的个体之间的连续性,成为建立分类的客观基础。据此,林奈建立了如下的分类体系: 由个体组合为种群,由种群组合为亚种,由亚种组合为种,这样的组成,我们称之为物种的结构。 你应该注意到,这种分类方式,以及由这种分类所建立的物种“集合”,与图书馆中对于图书的那种人工分类集合,意义迥然不同。

  在分类和概念的形成上,传统逻辑认为概念来自人类意识的主观分类。概括某些事物的共同点,加以抽象,形成一类事物的概念,即命名。例如植物/动物/人类。 而黑格尔的逻辑则认为这些类群是在生物演变中自我区分(异化)和抽象出来的。演变就是一个自我分类的过程。 人的意识,只是用符号去模拟和记录这一过程的产物,这就是概念客观的形成过程。所以黑格尔的逻辑学中也包涵了认识论(即能够解释思维及概念的起源、本质)。 这就是黑格尔所试图超越亚里士多德的传统逻辑而建立的一种新型逻辑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不仅可以兼容自相矛盾的命题和谓词,而且必然蕴涵矛盾、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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