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共开放空间构思可行惟称谓不宜「邯郸学步」

  公共建设局日前透过新闻局发出新闻稿,指运输工务范畴正有序落实二零二五年度施政方针的各项工作。在合理利用土地方面,短期内计划利用南湾湖A3、A4及A9地段三幅用地作为临时公共开放空间,其中A4地段将通过回填填平基坑作临时利用,并根治长期积水隐患。另外,经研究分析地段位置及周边状况,初步以构建「城市阳台」为规划目标开放予市民使用,目前已启动前期工作。有关项目除满足居民对善用土地的合理期望外,也同时提升市中心城市景观,丰富澳门作为旅游城市的体验。新闻稿指出,三幅用地位于南湾湖畔的市中心位置,邻近新马路、议事亭前地等旅游热点及商业区,节假日期间车水马龙,高峰时段更需实施人潮管制措施。透过重新利用市中心区已收回的三幅用地,不仅能纾解周边人流压力,更能提升澳门旅游城市形象,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公共建设局有关利用南湾湖三幅闲置土地建设临时公共开放空间的构思,既符合新任行政长官岑浩辉在二零二五年度施政报告中,有关「建设独具魅力的宜居宜游城市」念想,及《澳门城市总体规划(2020-2040)》中,对「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规范的规定,又契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另外,也是针对该三幅闲置土地位于「寸金尺土」的市中心位置,但目前政府尚未有永久使用规划,却是丢空而导致荒草丛生,不但影响市容而且极为容易成为蚊虫滋生而有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基地」,但附近新马路、议事亭前地等旅游热点及商业区,节假日期间车水马龙,高峰时段更需实施人潮管制措施,需要有适当的公共开放空间予以疏导,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需要,而作出积极主动的作为,凸显了「贤能爱国者治澳」的品格及能力。

  澳门回归祖国后,社会经济迅速发展,人均GDP已经位于世界前列,居民生活质量和游客旅游感觉都大幅提升。但受到客观条件限制,尤其是地区人口密度全球最高却是面积细,使得城市空间布局、交通运输、基础建设、都市防灾都面临着不同的挑战。因而人们希望澳门能在城市高速发展的同时,透过对土地使用的部署及小区空间的规划,保障居民和游客拥有足够的公共空间游玩和休憩,让市民和游客在城市的繁嚣中能有一片静土。而特区政府也从善而流,在拟制《都市规划法》法律草案时,建议列明澳门未来的绿地或公共开放空间区将占本澳土地的百分之八,比现在的约人均三点六四平方米,大为提高。虽然该三幅土地的总面积不大,但只要继续执行《城市规划法》,落实岑浩辉的施政理念,继续推动公共开放空间的建设,就能够「聚沙成塔」,使得澳门特区的公共开放空间不但是总面积达标,而且布局也基本合理,澳门成为宜居宜游的美丽城市。

  城市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中供公众自由使用的户外空间,具有公共性与生态特性。其概念最早可追溯至一八七七年英国的《大都会开放空间法》,定义开放空间为城市中建筑物覆盖率低于二十分之一的公园、娱乐或闲置用地。不同国家对开放空间的界定有差异,美国《房屋法》强调未开发土地的生态保护价值,日本学者则纳入私有绿地要素。中国学界普遍认为开放空间涵盖广场、绿地、街道等公共区域,并着重其形态开放与社会可及性,并指出空间类型可分为点状(公园、广场)与线性(绿道、河流廊道),同时包含植物、水体等景观要素。生态层面,开放空间透过绿地水体改善空气质量、调节热岛效应;社会功能层面,透过广场、街道组织居民活动,提升防灾能力与小区凝聚力。在生态调节方面,绿地与水体空间缓解热岛效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在行为组织方面,广场、街道空间承载市民日常交通、休闲活动;在防灾减灾方面,大型开放空间作为地震、火灾时的疏散场地;在文化传承方面,历史街区类开放空间保存地域文化记忆。

  城市是文化的载体,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公共开放空间作为一个城市的「面子」,不单是一个物理空间,也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公共场域,更是体现城市人文风貌和社会底蕴的文化景观。城市更新中对于公共空间的改造,不仅是公共设施的重建活动,而且是城市公共文化价值的再造行动,关系着市民对于城市的情感寄托和精神共鸣。因而必须因地制宜地实施城市更新,让城市生活更美好,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建设好城市公共文化空间,着力推进城市内涵式发展,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以凸显幸福感,以文化引领城市公共空间中的美好生活,让市民生活的「烟火气」在城市公共文化空间中得到充分展现,为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营造良好的空间氛围,让广大群众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最近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就提到要进行完整小区营造,完善小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公共活动场地等。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张兵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发布会上就指出,城市里有很多边角地问题,规划政策指引明确在老旧小区里及周边零星用地,应当优先用于增加公共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和改善基础设施,如涉及规划调整的,应简化程序办理。

  因此,将南湾湖三幅闲置土地建为临时公共开放空间的构思,是正确的。不过,如果是以「城市阳台」为其称谓,则有可能会堕入邯郸学步的迷思。实际上,就在澳门特区的近邻,珠海市已经建成了「城市阳台」并已投入使用,成为市民和游客的好去处,每逢节假日人山人海。「城市阳台」的总规划用地面积约为三十五点三四万平方米,打造成集滨海休闲、旅游、风情体验、滨水娱乐于一体的公共服务中心节点,西南两侧分别是景山公园和海滨公园,面朝大海,依山傍水、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非常优美。其中珠海渔女、爱情邮局灯塔、日月贝等风光交融的独特景色成为市民游客夏日最爱的「打卡」胜地为闻名。而且「城市阳台」在建筑设计上独具一格,将整体与自然结合、相辅相成,利用香炉湾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采用退台式地景建筑的设计手法,打造多层次观海平台,凸显「山、海、城一体」的风貌元素,并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人工瀑布,实现依山傍水、面朝大海的景观效果,将珠海渔女、珠海大剧院、港珠澳大桥等一众人文自然景观,尽收眼底。

  如果澳门的该临时公共开放空间计划也称为「城市阳台」,在人们对珠海的「城市阳台」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认知后,与澳门的「城市阳台」相比,就是「牛髀与蚊髀」,「邯郸学步」而已。因此,该临时公共开放空间计划应当自己有具有澳门特色的称谓,不要采用「城市阳台」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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