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哈马斯,从哈马斯宪章说起......

哈马斯宪章完成于1988年并于同年发布。

摘要

*与以色列的冲突是穆斯林和犹太人之间的宗教战争,将持续到世界末日。

*圣战和殉道是“从河流到海洋”解放巴勒斯坦的唯一手段和途径。

 *整个巴勒斯坦,“东起约旦河,西至地中海”都属于伊斯兰宗教遗产“瓦克夫”(即阿拉神圣的宗教恩赐),瓦克夫的所有权由其创建者转交给真主。在审判日之前,巴勒斯坦是授予历代穆斯林的瓦克夫,任何人不得放弃其中的任何部分。

 *倡议以及所谓的和平解决办法和国际会议都违背哈马斯的原则。与以色列的和平谈判和正常化是被禁止的,任何参与其中的人都是安拉和他的先知的叛徒,注定要下地狱。

  *以色列没有存在的权利,针对它的圣战必须继续下去,直到它被消灭,整个巴勒斯坦得到解放。

 *没有以色列人是平民。巴勒斯坦的所有犹太人,包括儿童,都是战斗人员,可以用各种手段杀害:刺伤、斩首或爆炸,包括自杀行动。

 *与以色列的Tahdia(暂时停止战斗)作为一种策略是可能的,但总体策略是持续的圣战。

 *殉道是至高无上的价值,也是圣战的一部分。寻求殉道者(即自杀式袭击者)“热爱死亡,就像敌人热爱生命一样”,并在天堂得到回报。

 *圣战是针对犹太人的,犹太人注定要被消灭

 *巴勒斯坦的解放是建立全球伊斯兰哈里发国的前奏。罗马将被伊斯兰教征服,就像征服君士坦丁堡一样,然后世界其他地方将被征服,包括美国和东欧。

 *哈马斯是穆斯林兄弟会的一部分,也支持全球圣战领导人。奥萨马·本·拉登是“穆斯林圣战战士”,本·拉登的导师阿卜杜拉·阿扎姆是“圣战和殉难的象征”。

 *必须培养儿童参加圣战、寻求殉难并为将整个巴勒斯坦从犹太人手中解放出来而奋斗。

重点:

哈马斯宪章第十一条:

伊斯兰抵抗运动认为,巴勒斯坦的土地是伊斯兰教的瓦克夫,是为穆斯林后代奉献的,直到审判日。它,或它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被浪费:它,或它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被放弃。无论是单个阿拉伯国家还是所有阿拉伯国家,无论是任何国王或总统,还是所有国王和总统,无论是任何组织还是所有人,无论是巴勒斯坦人还是阿拉伯人,都没有权利这样做。巴勒斯坦是伊斯兰教的瓦克夫,是为穆斯林后代奉献的,直到审判日。既然如此,谁能声称有权代表穆斯林后代直到审判日?

这是伊斯兰教法中管理巴勒斯坦土地的法律,同样也适用于穆斯林用武力征服的任何土地,因为在(伊斯兰)征服时期,穆斯林将这些土地奉献给穆斯林世代,直到审判日。

​在七世纪阿拉伯历史上空前未有的军事与文化征服运动中,当伊斯兰军队于公元637年征服了叙利亚和伊拉克后,他们派人觐见穆斯林哈里发欧麦尔·本·哈塔卜,请教他对被征服土地的意见——是应该把土地分给士兵,还是留给土地原主,还是其他什么?经过欧麦尔哈里发与“先知的辅弼”们的协商和讨论,他们决定将土地留给土地原主,让他们从土地的果实中受益。至于土地的真正所有权,应该为穆斯林世代奉献,直到审判日。那些在这片土地上的人,只是为了从土地的果实中受益。只要天地存在,这个瓦克夫就会存在。就巴勒斯坦而言,任何与伊斯兰教法相抵触的程序都是无效的。 

让我们来关注一下第十一条的关键内容:

1.巴勒斯坦的土地是伊斯兰教的瓦克夫。

这里需要注意,瓦克夫是伊斯兰教的一种所有权概念,当穆斯林声称某物是“瓦克夫”的时候,它意味着“该物件成为了宗教财产,原有者会失去对该物件的权利,用之于真主所创造出来的人类身上”。

2.伊斯兰教法中管理巴勒斯坦土地的法律,同样也适用于穆斯林用武力征服的任何土地,因为在(伊斯兰)征服时期,穆斯林将这些土地奉献给穆斯林世代。

这段话意味着穆斯林承认自己并不是本地的土著,而是“征服者”

结合前一条,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穆斯林的想法,那就是:

任何穆斯林曾经一度征服的土地,都自动变为穆斯林神圣不可侵犯的宗教财产“瓦克夫”。

因为穆斯林是真主的仆人,所以只有穆斯林可以征服、抢夺土地。

但其他任何民族、国家,想要取回被穆斯林侵占和掠夺的领土,就是“侵略”,是“犯罪”。

所以,哈马斯究竟是什么货色,该一清二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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