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警车、假公务车之事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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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新闻网报道,2025年7月22日17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白色哈弗SUV,经过防城区江山镇某一狭窄村道时,与驾驶黑色奔驰SUV的侯某某因会车问题发生争议。在李某某拒绝要求其退行的不合理让道要求后,侯某某从车上拿出一本印有“行政执法”字样的证件,向李某某亮证,并有随车人员说出李某某的姓氏和住址。

我喜欢听着新闻睡觉,也是在今天早晨,央视法治播出XXX卖了一辆二手车,在修车厂进行了全面的改装,变成了公安不仔细用手摸也不能辨别真伪的警车。如果这辆车不是在路上与一电动车擦碰引起交通事故,还真不知道它会横行到几时。

见过的听过的类似新闻数不胜数,说不定就在我写这个帖子时还有多少假警车、假公务车在路上横行霸道呢。类似的事多了,自然要在心里琢磨这究竟是为什么?

这些事我们当然首先想到的是这些违法者的问题。对“特权”的病态渴望、违法成本太低、监管缺失、公众对公权力的敬畏,社会规则意识和法治精神的缺失等等。

但我以为这种现象的层出不穷与我们公检法中的害群之马对公权力的肆意妄为有直接的关系。

说说我经历过的一件事。

2005年,那时在县城及乡下私车还几乎没有的时候,我突发奇想,弄辆私家车开开。朋友听说我要弄车,就介绍当地一家私企老板的奥迪,说他要换新车,想出手这辆旧奥迪。价格很便宜,5万。

刚接触车的我什么也不懂,只是06年在送女儿到武汉上学的路上被拦下,才知道这是一辆走私车,牌照也是假的。

回去后,我和朋友一起找那老板商量把车退给他,但他坚决不收,说你情我愿的买卖哪有退的道理。

于是我只得到县级法院起诉,你知道怎么着?县级法院居然出了一纸奇怪的判决,车可以退,但车在我手上的时间要以租车价格计算,当地租车每天800元。也就是说,如果要退车,我不仅要还他车,而且,我那5万买车钱不仅一分也拿不回来,而且还要租金找零。

事实如此清楚的一桩事,结果变成了我在租车。

不得已,我上诉至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我也找了我班上的一位学生家长 ,他是荆州市公安局退居二线的局长。

荆州市中级法院最后没有下判决,而是把双方当事人召集到一起进行庭外调解,最后我给他车,他还我钱。但我诉状中的经济损失补偿根本没提起,更谈不上精神赔偿。

公检法不仅没有没收老板的车,而且老板仍然开着这辆走私假牌车行动自如。最后,我的结论就是这老板与公检法是连体的,不然还有别的结论吗?这里哪有什么审判,只有人情!

如果不是这位二线局长打招呼,我可能连这个结果也没有。

这里我之所以敢点出荆州市中级法院,朋友们当然可以去查,调解的时间是2007年,如果法院的档案是全的,一定可以查到。

这难道就是我们的公检法吗?百姓从见怪不怪到模仿作怪,还需要别人教吗?

你还别说,这些个假冒的公检法在路上一般百姓还真不敢查,因为如果遇到真神,那可是吃不了兜着走的大事。

回到前面的新闻,即使候某某拿出的证件是真的,那按照道路交通法规,合理让道不是正常的吗?为什么一定要百姓让呢?由此事件也可看出,我们的公检法在百姓心目中是何等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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