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沉迷“健康直播”买药酒:医生查无此人 产品夸大疗效

近日,多名消费者向南都健闻反映,家中老人沉迷于线上“健康直播课程”,主播自称“名医”,高价兜售所谓“包治百病”的药酒。老人对这些“医生”深信不疑,甚至拒绝听从子女劝告。南都记者卧底调查,揭开这一“健康直播”背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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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名医”带货“药酒” 称可治多种疾病

在一档名为“健康快车”的直播中,一位自称“张志杰”的医生,头衔显示为“国家著名健康教育专家、副主任医师、院长”。他在直播中大力推荐一款名为“至尊生阳方”的药酒,声称该药酒采用“道地药材”,能“补阳气、通气血”,可治疗冠心病、慢阻肺、关节炎等十余种疾病。

为增强说服力,“张志杰”用“汽车没油跑不动”类比,宣称药酒能“推动血液循环,根治疾病”。当有消费者询问该药酒与普通药酒的区别时,他自称“药厂监制”,强调“原方原药”,并暗示自行泡制的药酒“效果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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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中,多位“患者”来电称“效果特别好”,随后“张志杰”以“限时免费体验”为由,引导观众关注直播间。课后,客服进一步以“名额有限”“治病救命”等话术,向老年人高价推销,并称“孙女不让用就没主见”,诱导老年人购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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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

“至尊生阳方”是药还是食品?

南都记者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未发现名为“至尊生阳方”的药品批准信息。有消费者反映,收到的产品实为“云南无敌药酒”,该产品确为国药准字号(OTC),但适应症仅为“急、慢性扭挫伤,肩背腰痛,老年体虚,腰酸腿痛”,与直播宣称的“可治疗冠心病、慢阻肺、关节炎等”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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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查无此人 多家医院否认关联

那么,“张志杰”是否真的是医生?记者在其自称任职的“内蒙古包头市第四医院”官网查无此人,院方工作人员明确表示:“医院从未有过这位医生,去年就有人来核查,我们已多次辟谣。”

公开网站显示,“张志杰”的执业机构为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并在北京同仁堂中医医院备案,未显示与涉事直播间关联。记者在国家卫健委和医院官网查询,确有一名“张志杰”同名医生,不过6月30日,医院工作人员同样回复称,经核实,直播视频里的“张志杰”医生并非医院在职或注册医师(同名不同人),医院没有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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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存疑】

涉事公司无互联网药品销售许可

那么这位“张志杰”到底是不是医生?线上销售药品需要取得哪些资质?医生可否在直播间推荐药品?

公益律师廖建勋指出,直播间推销药品属于互联网广告,需取得广告批准文号,且内容不得超出药品说明书范围。此外,销售OTC药物需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需包含“互联网药品销售”。

然而,涉事直播间认证主体为“叮当国医(广州)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23年,经营范围包括“招生辅助服务”“业务培训”等,并未包含“互联网药品销售”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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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核实情况,6月27日,南都记者根据公司官网的公开电话致电采访,一位陈姓主管坚称“张志杰”是其医生,但国家卫健委及白云区卫健局均未查询到其在该机构的执业信息。

随后上述陈姓主管让记者联系公司律师采访,但接线律师表示“不接受采访”,只接受消费者身份“咨询”,并且不断否认公司有一位陈姓主管。

该位律师坚称,企业具备网上销售药品的资质,企业备案信息在相关政府网站可以查询得到。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页面显示的经营范围信息与天眼查一致,并未包含“互联网药品销售”资质。对方表示,记者可以添加其微信提供相关证据以便内部核查,但截至发稿,企业未对记者提供的证据作出任何回应。

廖建勋律师提醒,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推销商品牟利。若医生在直播间以职业身份背书药品,可能违反《医师法》。

“主办方”否认关联

“健康快车”身份成谜

公开资料显示,《健康快车》栏目由广东省医养融合平台组委会和广东省养老服务产业促进会联合举办。

南都记者在协会官网查询“张志杰”,结果显示查无此人。6月26日,两家协会均回应南都记者:“该节目与协会无关,从未批准举办此类栏目,将内部调查。”

对此,6月27日南都记者向叮当国医(广州)中医门诊部有限公司进行核实,30日上述律师回复称,企业内部还在继续核实中,还无法给出准确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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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识破“名医带货” 把握三个关键点

近年来,随着老龄化加剧,一些主播为了博取利益,开始潜入各种私域直播间销售虚假保健品、药品。部分老人本身有慢性病,吃了这些食品后可能加剧病情恶化。

如何识破此类骗局?公益律师廖建勋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此类“名医带货”涉嫌多重违法,消费者需重点注意以下三方面:

第一,查资质

根据《医师法》规定,任何医师执业信息都必须在卫健委系统备案。消费者可通过国家卫健委官网直接查询医师执业信息,对直播间标榜的“副主任医师”“国家级专家”等头衔要保持警惕,需官方渠道核实。

第二,辨产品

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普通食品不得宣称治疗功效。所谓“包治百病”的保健品基本可以判定为虚假宣传。他特别提醒,正规药品必须有“国药准字”标识,保健食品则需认准“蓝帽子”标志,直播间销售的“三无”产品不仅无效,还可能存在安全隐患。

第三,防话术

免费试用、限时抢购、患者证言等都是典型的营销陷阱。这些手法刻意制造紧迫感,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的弱点进行诱导消费,已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知情权的规定。

他提醒广大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在观看直播间时要保持理性,勿轻信网络“神医”,购药需认准正规渠道,仔细甄别商品信息和商家宣传,避免陷入此类 “健康陷阱”,遭受财产损失。同时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直播带货行业的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最后廖律师呼吁,子女要多与父母沟通消费情况,发现可疑直播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12315平台或卫生监督热线12320举报。对于金额较大的受骗案例,建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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