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在鼓励结婚生娃,哪个省份更“友好”?
关键是可及性与成本分摊
又一个人口大省即将迎来婚育假期调整。
最近,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婚假、生育假等内容进行调整。其中,婚假由5天延长至最多25天,产假在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一、二、三孩生育假分别延长90天、120天、150天。
除了在地方性法规中明确延长婚育假期,今年以来,还有上海、湖北等不少省份在当地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提到,加快出台延长婚假的具体办法,要保障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落实到位,出台育儿补贴和产假社保补贴等。
如中国人口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翟振武对城市进化论分析,近两年来,国家出台了很多生育支持的政策文件,现在正是落实的阶段,今年各地比较集中地延长婚假、产假,“种类更多、力度也更大”。
梳理31个省份婚育假期的最新规定,婚假最长的甘肃和山西,假期达30天,最短的广东、广西、湖北,仍执行3天的婚假。产假方面,在西藏,产假最长可休一年,北京、上海、云南等十余个省份的产假天数为158天,各地产假天数最大差距207天。
不可否认,延长婚育假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多出来的假期给用人单位等带来的成本问题,要有配套措施和更细致的规定来保障。从婚育假期时长和落实方案出发,该如何看待背后政策落地的难点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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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假:最长30天,最短3天
从全国来看,今年婚姻登记的便利度和友好度提升明显。
自5月10日起,国务院最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开始施行,在此前21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跨省通办”基础上,实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结婚登记不再需要户口簿,便利度大大提升。
而与之配套的婚假延长,也成为广受社会关注的话题。目前,国家法定婚假是3天,但是为了鼓励婚育,不少地方婚假已延长至10天以上。
四川的《意见稿》提出,根据本省实际并参照其他省份做法,拟将婚假由5天延长至20天,若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还可再增加5天婚假。这也意味着四川的婚假延长至最长25天,相当于此前的5倍。
与之类似,人口大省山东也已经将延长婚假纳入地方性法规。今年1月,新修改后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地实施,将婚假由3天增加至15天,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再增加婚假3天,婚假最长也达到18天。
事实上,自从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删掉了有关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各地陆续开始修订相关政策,取消晚婚假,执行3天婚假。比如,广东、广西、湖北目前就执行3天法定婚假。
当然,更多的省份在取消晚婚假后,逐步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根据城市进化论梳理,甘肃、山西婚假达30天,是全国婚假最长的省份。
进一步以时间长短测算婚假友好度(=某省婚假天数/最长婚假天数X100%),甘肃、山西婚假友好度视为100%,河南、四川、黑龙江、新疆则均超过70%,是全国婚假友好度较高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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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山西,在2021年9月率先完成了省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订,明确婚假30天,符合政策生育奖励延长产假60天,至今实行五年之久。也难怪,部分省份的网友“眼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写信建议延长婚假——
比如广东,2023年时就曾有留言称,“深圳作为移民城市,来深奋斗的年轻人众多,深圳的婚假仅3天,根本无法满足年轻人回乡办婚礼的诉求。”今年5月底,最新留言道:“近年来全国各地都在立法修订延长婚假,广东婚假只有3天时间仓促,建议延长至5天以上。”
中国地域广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地交流的增多,跨市和跨省婚姻也会相应增多。因此,专家建议,婚假应该至少达到7天,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在此基础上适当增加婚假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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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大相差207天
生育假,即一般而言的产假,是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关键一环。
根据2012年4月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所说的,“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等。
各地上一轮密集调整计生条例是在2021年。当年8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各地陆续启动地方计生条例修订工作,出台鼓励生育的措施,产假普遍延长了60天及以上。
其中,河南、海南、青海、江西等省份产假时间较多——河南(190天)、海南(190天)、青海(188天)、江西(188天)、吉林(180天)、黑龙江(180天)、广东(178天)、重庆(178天),延长产假均在80天及以上。
还有不少省份特别提到了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女性职工延长产假。比如广西提出,一孩增加产假60天,二孩增加产假70天,三孩增加产假80天。陕西则规定,生育三孩的女方增加产假15天,男方增加护理假10天。
一个大背景是,2021年全国人口增长48万的数据公布后,人口学界普遍预测我国可能在2022年或2023年出现人口负增长。到了2022年,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人口比上年末减少85万人,出现自1962年以来(近61年来)的首次人口负增长。
这几年,国家层面生育支持政策不断完善,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等,持续强调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
这也是各地积极落实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2023年2月印发的《西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方案》,西藏的生育假延长至365天,陪产假延长至30天,育儿假延长至15天,是目前全国生育假最长的省份。
此次四川《意见稿》则是在2021年那轮修订后的又一次调整,在原本“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的基础上,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分别延长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由此,四川生育假可达188天,男方护理假也将由20天延长至30天。
根据目前各地的最新调整,我们以产假长短测算生育假政策友好度(=某省产假天数/最长产假天数X100%),将西藏生育假政策友好度视作100%,海南、河南、青海、江西、四川生育假友好度均超过50%,是全国生育假友好度较高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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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如何成本共担
一个新的趋势,生育保障正在成为消费能力保障的重要着眼点。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消费能力保障支持行动,生育、教育、养老等被重点提及。其中,“加大生育养育保障力度”被列为第一条。
各地也正在紧锣密鼓地部署。今年5月,《上海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落实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加快出台育儿补贴和产假社保补贴政策,探索增加育儿假和配偶陪产假。同月,《湖北省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也提出,加快出台延长婚假的具体办法,保障产假、护理假、育儿假落实到位。
这也是加大需求侧政策力度,推动居民消费意愿转化为实际的消费能力的重要尝试。而与之配套的还有,经济补贴、托育服务、医疗和居住保障等诸多方面,比如内蒙古首府呼和浩特3月发布新政,对生育一孩补贴1万元、二孩补贴5万元、三孩补贴10万元。
图片来源:张建 摄
不过,这些生育支持政策背后,推广和落地仍然面临挑战。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谭琳提交的《关于完善生育休假制度 助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建议》提出,目前,与生育相关假期设置上还存在诸多问题,比如生育假期定位不清,各地规定时长不统一。
在业内专家看来,休假制度是生育支持政策的重要内容,但落实情况不如人意,主要在于休假成本的分担机制不完善。随着各地密集延长婚假、产假和育儿假等,是否会造成女性新的职场发展困境?
“这种担忧是存在的。不过目前看来,整体上婚假、产假延长幅度并没有那么大,这个代价是可以承受的。这不能成为阻止延长产假的理由。” 翟振武说道,延长生育假期对于我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是利大于弊的。
在谭琳看来,在实践中存在着生育休假政策落实不到位,职工的休假权利难以得到充分保障,以及生育假期成本负担不均衡,用人单位负担较重等问题。应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对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对雇用女职工达到一定比例的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税费减免等。
与此同时,谭琳还建议,改变仅由用人单位缴费的生育保险筹资模式,探索建立用人单位缴费为主、政府补贴和个人适当缴费相结合的多方共担筹资模式,个人缴费比例可在本人工资的0.3%左右,以拓宽生育保险费来源,增强生育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
翟振武认为,婚育休假延长后真正承担成本的还是企业,各地政府财政还是应该承担一部分,探索一种成本共担的机制。各地有各地的政策,财力好的承担比例可以高一些。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四川《意见稿》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筹多渠道资金,建立合理的生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努力保障婚育假”。这一表述,意味着婚育休假成本共担机制开始真正进入地方实践,也为各地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打开一个新的切口。
文字 | 淡忠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