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院」变成了「监守自盗院」?

      近日台湾地区有关「监察院」的新闻劲爆,继秘书长李俊俋因被爆出滥用公务车案,以有负国人所托及「监察院」清誉为由请辞,并获赖清德火速批准,及「监委」苏丽琼、林郁容、王荣璋遭爆违法使用公务车做私用,被送到纪律委员会查处之后,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巧芯昨日再爆,又有两名「监委」田秋堇、叶宜津也违法公务车私用。对此,台北地检署启动调查机制进行调查。职能为负责行使弹劾权、纠举权、审计权以及对行政部门提出纠正案的「监察院」,其组成成员却本身就涉嫌违反公务法律,端的是监守自盗,「监察院」变成了「监守自盗院」。

      李俊俋是死硬「台独」分子、有民进党「国师」之称的台大法律系荣誉教授李鸿禧(陈水扁、蔡英文都是其台大法律系学生)之子,在民进党内属于「新潮流系」,因而「新潮流系大姐大」陈菊在出任「监察院长」后,被延揽为「监察院」秘书长。而在此之前,李俊俋曾先后任淡江大学兼任讲师、「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参事、嘉义市副市长、「铨叙部」政务次长、「总统府」国策顾问兼「宪改」办公室主任、「总统府」副秘书长、「劳动部」政务次长等。曾经参加党内市长及「立委」连任初选,以及代表绿营选市长共三次失利,选后都很快复出,担任要职。这次「出事」后,李俊俋要返乡再次参选嘉义市长看来将会「冻过水」。

     李俊俋日前遭到揭露,滥用公务车与行政资源,疑似将公务车当作爱犬专车,除了接送以外还送宠物美容,还把公务车当免费Ubereats,要「监察院」人员前往餐厅取餐再送往他的宿舍后接他下班。有民代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李俊俋涉嫌公务员背信、侵占「国有」财物,北检将此案列「他」字案侦办,并指派检肃黑金专股检察官侦办。在「躲无可躲」下,李俊俋请辞「监察院」秘书长,获赖清德火速批准,予以免职。

     其实,李俊俋还有前科。早在二零二三年四月就有民众向台北地检署检举,李俊俋涉及绿营铺天盖地谈论的「立委」助理费回捐公积金,当时北检称已分案,不过至今已届二十六个月,北检除了曾经传唤黄惠玟到庭说明,无声无息,没有下文。这与检调机构积极查处在野党公职人物的案件相比,显得「冰火两重天」。因而有人质疑,「难道有民进党证就是没事的保证?」

     随后,有被揭露「监委」苏丽琼、林郁容、王荣璋违法使用公务车做私用。「监察院」副院长李鸿钧宣布,将林郁容、王荣璋、苏丽琼都送纪律委员会处置。但北检仅列李俊俋、林郁容为被告,放过了苏丽琼、王荣璋。昨日,中国国民党籍「立委」徐巧芯再爆,又有两名「监委」田秋堇、叶宜津也违法公务车私用。她认为「监察院」这么乱,皆因院长陈菊请了五个月的病假,「监察院」没人管,陈菊应卸任保重身体,请赖清德快任命新院长。 

      其实,就连陈菊本人,也曾经遭受过质疑。二零二零年五月,蔡英文提名陈菊为「监察院长」被提名人时,中国国民党籍的高雄市议员陈丽娜、蔡武红及黄香菽人就指出,陈菊是「新潮流系」大姐头,在其高雄市长十二年任内,所属涉贪渎等共一百零五件、一百九十四人被起诉,其中最引发争议的是陈菊爱将赵嘉宝涉及贪污案,此外前环保局长萧裕正、工务局建管处前副处长李政贤、养工处前分队长康明璋、经发局前股长林焕祈等人都曾涉案。而陈菊本人还有庆富案、气爆案被监察院调查。因而他们质疑,陈菊若当「监察院长」,不但可能「监」守自盗、自我漂白,整个「新潮流系」也将全面进驻,到时候「监察院」会不会成为「新潮流系」的考纪会?台湾的新「东厂」?却是整个「新潮流系」进驻「监察院」,台湾政治会不会更腥风血雨?

     陈丽娜等议员认为,在历史上,「监察院长」无一不是高风亮节、品德操守备受社会肯定的人,如果蔡英文真提名官司缠身、争议不断的陈菊当院长,是对陈履安、王作荣、钱复、王建瑄、张博雅等人的羞辱。陈丽娜等议员表示,「监察院长」地位尊隆,就算不必个个都要到达王建瑄院长那种「圣人级」高度,但品德操守也不容太多质疑,陈菊任内所属发生那么多贪渎案件,纵使与她无关,但社会大众心中岂能无疑?受社会质疑的人,当「监察院长」合适吗?

     不过,目前被揭露的「滥用公务车案」,都是在陈菊请病假住院期间发生,似是与陈菊无关。但凑巧的是,李俊俋、田秋堇、叶宜津、苏丽琼都是属于「新潮流系」,陈丽娜等人五年前所质疑的「『新潮流系』将全面进驻『监察院』」,不幸而言中。

     「监察院」秘书长和部分「监委」之所以「监守自盗」滥用公务车,除了是民进党人走上了「权力可以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使人绝对腐化」之路之外,还因为「监察院」的公务车严重超标。单就此而言,「监察院」执行其弹劾权、纠举权、审计权,就毫无公信力及正当性。实际上,民众党「立法院」党团昨日就指出,「监察院」法定员额仅五百五十位,但「首长专用车」数量竟是「行政院」的两倍、「立法院」的六倍。「监察院」不只在二零一六及二零一七年购十七辆新车、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二二年又买两台,去年编三百零八万元汰旧车辆。尽管「立法院」每年都在预算报告中提醒「监察院」应控制经费、检讨车辆支出,且早已通过决议明文规定「监察委员不得有专属配车,公务车应视需要调减或统筹调派」,但实际状况却是「『监院』首长专用车辆竟超过『监委』法定人数」,但屡劝无效。「监察院」正副首长配车就高达二十九辆,加上其它公务车等,一共有三十八辆,但包含院长、副院长在内,监察委员也只有二十九人,因而是「车比人多」。在此情况下,「监委」就乐得个「不用白不用」了。

     就在「监察院」哭穷,埋怨「立法院」删冻其预算,导致连卫生纸也无钱买之际。负有「监纠」职权的「监委」,却滥用公务车,这岂非是咄咄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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