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擦亮香港国际化的金漆招牌
作者:周春玲,全國政協委員,高昇基金執行主席。
独立公正、一国两制和专业过硬的香港成立调解院最适合不过。
国际调解院正式在香港挂牌,外交部长王毅亲到香港出席《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公约》)签署仪式。
香港终有一个国际组织落户,有立法会议员称调解院是国家送给香港的大礼,此评论肤浅了。
调解院设立于香港,既是国家需要,也契合香港的特点和优势。那么国家为什么要设立调解院?为何会落户在香港?
第一,面对世界乱局,中国打出了一张定分止争的好牌!
近年一些国家持强欺弱,实行单边主义,将国家安全、关税贸易等武器化,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国家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的不满,各种大小抗争引发起的地缘政治、颜色革命、领土纠纷、难民危机、政局不稳等矛盾层出不穷。
对此,为应对全球治理的困境,中国率先与10多个理念相近的国家包括印尼、巴基斯坦、柬埔寨、塞尔维亚、白俄罗斯、苏丹等签署或支持《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联合声明》,决定共同发起建立国际调解院。
调解院将处理3类型争端。
一是解决国际间的争端,指出当国家间不能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第三方介入是打破僵局、产生可接受解决方案的可行途径。如2023年沙特阿拉伯和伊朗在北京举行对话同意恢复外交关系就是一个好案例。
二是解决投资者与国家间的争端,赋予国家和投资者高度灵活性和自主选择权,可避免矛盾激化。
三是解决国际商事争议,即商业机构之间的争议,将非对抗性各方追求共同的长远利益。
第二,提升发展中国家在调解中的参与度和发言权。
回应“全球南方”诉求,不以西方利益为中心。
过往,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处理案件的仲裁员、调解员多来自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而新成立的调解院,创始成员国以发展中国家为主,当中很多都是跟中国友好的亚洲及非洲一带一路国家,即使是欧洲国也有塞尔维亚及白俄罗斯,都是一些吃过西方苦头或被排挤的国家。
故此,当中国发起成立调解院公约,并欢迎所有国家参与,没有排它性,因而有几十个国家参与。若西方国家不再是傲视弱国、穷国,愿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同样可以成为调解院成员国。
坚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是国际法和国际关系的基本原则。
新设立的国际调解院,致力于以和平友好的方式解决争议、处理分歧,宗旨是保持开放性和包容性,与美国在各个国际组织对于成员国进行“胁迫和交易”形成鲜明对比。
调解院的规则由成员国协商制定,初步共识是调解程序的启动须以当事方一致同意为前提,调解程序的开展遵循自愿、公平、善意、高效、经济等原则。
随着公约本周五举行签约仪式,调解谈判将顺利展开。
第三,中国对全球治理既有政治主张,也有积极行动。
调解院的创立,打破“西方即国际社会”的垄断狭义。
当下,单极与多极、东方与西方、强国与弱国的博弈正在加剧,各方力量此消彼长,特别是美国单方面改变国际秩序,引至对抗、冲突的危机正在上升,中国虽不是矛盾的当事方,但也不会当旁观者。
从维护世界大多数国家利益出发,主动创立国际调解院,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国际法律组织,回应各国求和平、促稳定、谋发展的共同关切,彰显中国积极以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应对地缘政治冲突和安全风险日增的大国担当。
中国在提出“一带一路”倡议时,核心理念就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并不是要将现有国际秩序推倒重来,而是希望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令国际秩序更开放更包容。
调解院是国家为完善全球治理所倡导的多边主义法治公共产品,正如斯洛文尼亚前总统图尔克出席论坛回应指出,传统欧洲“强国”发展调解至少数十年,中国提出新的倡议有别于一些欧洲强国,将令形势改变。
第四,“一国两制”是处理国际争端的良好示范。
邓小平先生于1990年2月,最后一次接见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全体成员时高瞻远瞩指出,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说国际意义,不只对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也就是说,采取“一国两制”是解决政治争端的典范!
今天,“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已有28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香港是全球唯一实施中英双语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也是全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香港的法律人才还熟悉大陆法、伊斯兰法等其它法律体系,具备国际视野和专业素养,能够提供备受国际认可的法律服务。
据律政司长所述,香港自2015年起一直名列全球五大首选仲裁地之一,在亚太区甚至排名第一。这充分显示,香港是具有国际化、高水平、信誉好的大都市,受到国际社会广泛认同。
设立国际调解院,是中国拿出全球治理的最佳方案,而选择落户香港,是国家期望香港继续保持国际化的金漆招牌。
我们需珍惜和努力,不辜负国家的重托和信任!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