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修厂员工开顾客车导致3死10伤,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汽修厂员工开顾客车导致3死10伤,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今天又发生了一起重大车祸。常州一辆奔驰汽车撞击多个车辆,包括几辆电瓶车,最终导致3死10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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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友爆料,肇事车辆上的一对男女为夫妻,两人是修理厂的员工,在车上因为琐事两人吵架后争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失控冲入人群。

为事故中伤亡的人痛心的同时,车哥也想分析下,修车厂员工开客户车出事故,责任到底该如何判定?

车主应该承担责任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造成车辆驾驶员与车辆所有人不一致时,发生交通事故时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首先由承包该机动车交强险的限额内承担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机动车所有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以,如果这起事故中,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的话,就不应该承担责任。不过,由于车辆购买了交强险,所以该车的投保的保险公司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车主没有直接责任,但第二年的保险费上涨可能就没跑了。

肇事者应该承担责任吗?

《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理应是修车厂承担责任,特别是,如果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比如试驾或送还等,修车厂应该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员工擅自驾车出去,根据相关规定应该由员工承担赔偿。由于是修车店和顾客之间存在合同关系,所以先由修车店承担赔偿责任,然后再向员工追偿。

不过,不管怎样,只要有伤亡,肇事员工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行车安全是一直强调的问题,交通事故频发,一部分人还是没提高警觉,把生命当儿戏,都长点心吧,不要害人害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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