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官印规格与官员品级对照表
“印信”即官印,是权力合法性的凭证,因此自明朝建立后,凡在各地新设立的行政衙门(如省、府、州、县或卫所、巡检司等),必须配备官印。
衙门主官在确认衙门名称、品级及印信规格后,一般是向礼部提出申请,然后拿到礼部的确认文书,给到礼部管理下的铸印局官员,要求其执行铸造任务。(涉及武将,兵部也可下发相关文书)。
铸造完成后,由铸印局颁发印信(称"给降"),并登记造册。官印的使用过程中,凡地方衙门送至京城的各类公文,均需送至铸印局核查印信真伪。铸印局官员需比对存档印模,从印文格式、篆体特征等辨验真伪,防止有人“偷梁换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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