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局讨论要“重新定义责任驾驶者”,对内地的“智驾责任划分”有启发意义
今天,又又又看到网友们在热烈地讨论关于“智驾”的话题,
不管是从当前国家法律法规对“智驾”的约束层面上讲,还是从当前流行的各家“智驾”技术水准来看,目前大家对于“智驾”的理解和销售,可谓“参差不齐”。
尤其是涉及到的法律框架在责任划分、行业技术标准等来看,不应该有任何的“模糊空间”,
须知,这种“模糊空间”的存在,恰恰就是当前诸多“智驾乱象”的根源!
举个例子,香港立法局就当前关于“自动驾驶”的法律讨论里,涉及到“驾驶者”的定义,简单来讲:驾驶者的责任划分,不单单是指汽车上的司机本人,还包括汽车厂商、智能软件提供商等等...
换言之,对于“智驾”,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不仅有助于降低安全风险,划分责任、更能为技术创新提供制度保障,从而推动智驾产业的长期发展。
反之,没有明确的法律护航,厂商可以做到“肆无忌惮”地“吹嘘”智驾,“三分本事、七分营销”也会越发泛滥。
哪怕这家厂商对于“智驾”的投入研发成果确实“有两把刷子”,但在没有厘清汽车厂商所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前提下,脱离了法律责任的牢笼,其发展方向很有可能就会走向大规模的误导式内卷,比如:把L2.9999当做“完全自动驾驶”就是当下典型的过渡营销案例,再比如,前段时间撞车起火烧死人的某车企很不幸,可能会成为典型的法律界思考案例。
试问一下,如果法律上有那么一条由于“误导消费”导致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企需要担任主要责任,你觉得还会不会有车企变着法去暗示你驾驶的时候可以双手离开方向盘?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关于“智驾”的法律完善,这不仅仅是约束车企的“肆无忌惮”,更是智驾技术可持续发展的“护航者”。通过明确法律规则、降低责任的模糊边界,车企才能可更加精准地投入研发资源,消费者对技术的信任度也将会提升。
从目前来看,如果中国能率先构建“智驾”体系下的法律法规,这样不单单是从造车硬件技术上实现全球的遥遥领先,更是从“法律软件”上去树立打造全球智驾体系的引领者,这“软硬”缺一不可。
否则,如果新能源起火烧死人的新闻常见报端的话,这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的整体发展来讲,可不是好事。
说白了,目前中国的智驾造车技术是有了,就缺如何规范使用了。
(过去几年企业报告的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分布显示,
从车辆外部见到明火到驾驶室起火,平均间隔时间仅有64秒)
(旧新闻图片)
这是电影《恶灵骑士》的座驾咩?
(我最近没有逛车展喔,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