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清冤案,全靠天降青天大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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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伯陵

1

以前已经写过《刺马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和《名伶杨月楼案》,这篇文章就把晚清四大奇案补全。

关于晚清四大奇案,前三个案件的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基本是无可争议的,但唯独最后一案,最开始认为是“南通杀子案”,后来又改为“太原奇案”,甚至还有人把“淮安奇案”列入晚清四大奇案。

既然如此,我们就按照时间顺序,把这三个案件都简单梳理一下吧。

2

第一个发生的案件是嘉庆年间的淮安奇案。

1808年,山东即墨举人李毓昌经过多年努力,终于考中进士,登科上岸。但那时李毓昌已经37岁,实在算不上年轻有为,成绩也仅为三甲,不是后起之秀,于是李毓昌没有得到“入翰林”的资格,被朝廷分配到江苏做候补知县。

候补知县,其实就是给一个行政级别,跟着前辈们学习做官理事,等有空缺了再授予实职。

就这样,新科进士李毓昌到了江苏。

不久后,江苏淮安发生水灾,朝廷拨下大量赈灾银两,用来安置灾民和疏通河道。

但赈灾银两拨下以后,不能任由地方官员随意使用,必须有人监督核查,然后汇报给朝廷。

两江总督铁保觉得,李毓昌是候补知县,参与赈灾正是一个实习历练的机会,而且他是外来户,和江苏地方势力没有瓜葛,用来监督核查赈灾银两非常合适。即便出了问题,也可以让没有根基的李毓昌背锅,而不用得罪江苏地方势力。

出于这样的考虑,铁保便任命李毓昌为“查赈委员”,到淮安核查赈灾银两的使用情况,以及首府山阳县的赈灾事务。

李毓昌初入官场,暂时没有沾染上蝇营狗苟的风气,仍然保留着读书人的操守气节,于是在收到任命以后,李毓昌用心做事仔细排查,很快,他就发现了一项巨大漏洞——

山阳县的受灾人口是九千户,却向朝廷汇报了一万户,这一千户的虚报受灾人口,额外消耗了三万两赈灾银。

李毓昌断定,这些额外消耗的三万两赈灾银,肯定被山阳知县王伸汉贪墨了。

随后,李毓昌把已经核查清楚的赈灾银两使用情况,一一写明并登记造册,然后又写了一封奏疏,准备向朝廷揭发王伸汉的贪墨行为。

然而,李毓昌的仆人李祥为了收一些好处费,便把李毓昌准备检举揭发的事,悄悄告诉王伸汉的仆人包祥,包祥又转告给王伸汉。

王伸汉一听,大惊:

“贪墨赈灾银两是要掉脑袋的,李毓昌是要把我往死路上逼啊,这人懂不懂官场规矩?还是说,李毓昌刚刚得到官身,囊中羞涩,也想分润一笔?”

想到这里,王伸汉把贪墨的银两取出一部分,命人送到李毓昌的官邸,希望他不要继续追究,这件事到此为止。

但,李毓昌拒绝收钱。

见到这一幕,王伸汉明白了,李毓昌的目的不是分钱,而是要命,而他眼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听天由命,要么鱼死网破。

经过一番短暂抉择,王伸汉决定搏一把。他取出一大笔钱,交给仆人包祥收买李毓昌的仆人李祥、顾祥、马连升等人,让他们买些毒药,找机会毒死李毓昌。

三名仆人追随李毓昌,目的无非是求财,现在巨额财富送上门,他们哪里拒绝的了?

数天后,这三人便买来毒药放到李毓昌的汤里,准备毒死李毓昌,马连升为了保险起见,还在李毓昌腹痛难忍的时候,解下腰带从后面勒住李毓昌的脖子,双管齐下将其害死。

随后,王伸汉向淮安府汇报——“李毓昌自缢而亡”,淮安知府王毂认同王伸汉的结论,将“李毓昌自缢而亡”的消息继续向上汇报。

他们两人的结论如此雷同,极有可能是王伸汉早已将贪墨的赈灾银送给王毂一部分,两人有了共同的经济利益,为了维护这份经济利益和政治生命,他们都选择做掉李毓昌。

可以说,李毓昌是被贪污腐败官员联合绞杀的。

李毓昌做为一个没有根基的新科进士,不明不白的死在江苏,一般情况下是没有办法翻案的,但巧就巧在,李毓昌有两个特殊身份——

他是新科进士,正统的士林新秀。

他的文人习性浓厚,经常将日常琐事和工作感悟写在纸上。

正是这两个特殊身份,成为李毓昌翻案的筹码。

李毓昌死后不久,他的族叔李泰清到淮安迎丧。李泰清越想越不对劲,侄子刚刚考中进士,正是准备大展宏图光耀门楣的时候,怎么可能莫名其妙的自缢呢?

将李毓昌的棺椁和遗物迎回即墨以后,李泰清便把自己的疑虑,告诉李毓昌的妻子,让她检查一下李毓昌的遗物,看看有没有什么线索。

李妻觉得叔叔的话有道理,随即开始翻检李毓昌的遗物,果然,他们找到一份文稿,上面写着一行字:

“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恐上负天子。”

短短一句话,将李毓昌的工作性质、心理动机、政治立场以及死因展现的淋漓尽致,李泰清和李妻立即明白,李毓昌是死于江苏官场的政治迫害,根本不是自缢而亡。

既然李毓昌死在江苏,那么向李毓昌的上级单位申诉肯定是没用的,要想求一个公道,就必须到江苏的上级单位申诉。

江苏的上级单位是哪里?

肯定是朝廷。

于是,李泰清收拾行装,进京跪在督察院门口,向嘉庆皇帝告御状。

新科进士死在任上,历朝历代都是重大政治事件,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引起整个士人群体的不满情绪。不论是维护政治纪律,还是安抚士人情绪,嘉庆皇帝都不能无视李泰清。

在这样的背景下,嘉庆皇帝便收下李泰清的诉状,然后下令将王毂、王伸汉和仆人们逮至刑部审讯,同时命山东按察使朱锡爵找到棺椁,开棺验尸。

王毂和王伸汉在江苏是一方诸侯,但在朝廷层面和蝼蚁没什么区别,那些仆人们更不用说,平时只会阿谀奉承和欺男霸女,哪里见识过森严的刑部大牢?经过一番简单审讯,他们便承认罪行。

稍晚一些,朱锡爵自山东提交奏报,说李毓昌的胸前骨头正常,其他地方都漆黑如墨,死因推断是身中剧毒,将死未死之际,被人为缢死。

人证物证俱全,案件至此真相大白,嘉庆皇帝亲笔御批做出判决——

追赠李毓昌为知府。

山阳知县王伸汉贪墨赈银、谋害同僚,斩立决。

淮安知府王毂知情不举,绞立决。

两江总督铁保、江苏巡抚汪日章贬谪、流放。

王伸汉的仆人包祥,夹刑一次,处斩。

李毓昌的仆人顾祥、马连升谋害主人,凌迟处死,李祥尤为罪大恶极,夹刑一次然后处斩,并摘心致祭。

淮安奇案就此落下帷幕,但通过这个案件也可以看出,清朝嘉庆年间的官场已经黑暗到谋害同僚的地步,吏治已经败坏到贪墨赈灾银两的程度。

这样的王朝,又有什么生气可言?

3

第二个发生的案件是道光年间的太原奇案。

道光年间,山西太原府有一家张姓富户,江湖诨号“张百万”,膝下无子,育有两个女儿,长女张金珠、次女张玉珠。

以张百万的身家,自然不可能把女儿嫁给无名之辈,门当户对强强联合,才是这个阶层的婚姻价值观。所以张百万早早将长女张金珠嫁到另一大户家里,并给次女张玉珠定下婚约,未婚夫是曹家公子曹文璜。

然而,张玉珠和曹文璜尚未成婚,曹家就衰败了。

在这种情况下,张玉珠再和曹文璜结婚,便成了下嫁、扶贫,根本不能给张百万带来实际利益,于是张百万单方面取消婚约,重新将张玉珠许配给家业正隆的姚氏。

但张百万没有想到,因为早早定下婚约的关系,张玉珠和曹文璜竟然成了青梅竹马,产生了真感情。

听闻张百万悔婚,张玉珠和曹文璜直接逃离太原,然后向城外豆腐店老板莫老汉借了一头驴,投奔其友人交城县令陈砥节。

在那个年代,女子和人私奔意味着家教不严、门风不正,绝对是伤风败俗的大事。如果不严肃处理,张百万以后就没法抬头做人了,甚至会影响他的社会地位,进而导致他的人际关系全部崩塌。

真到了这一步,张百万积攒半生的家业也就随风而去了。

于是,张百万立即带人冲到张金珠家里捉人。

因为张百万认为,曹文璜是落魄公子、张玉珠是逃婚少女,他们两人除了投奔姐姐张金珠,还能去哪里呢?

但,这可能是张百万最错误的一个决定。

和张百万想象中的长女不同,张金珠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就在张百万带人冲来的时候,张金珠正在家里和一个花和尚幽会,柔情蜜意你侬我侬,突然听到激烈的敲门声,张金珠大惊失色,花和尚没了主意,情急之下,张金珠让花和尚躲进衣柜,然后锁紧衣柜,出去开门。

张百万进屋以后,翻遍所有角落,始终不见张玉珠,唯独一个上锁的衣柜还没有检查。张百万断定,张玉珠就在衣柜里,不敢出来见他,随即便命人抬起衣柜,离开张金珠家。

等张百万带着衣柜回到自己家,一斧头砸开锁,才发现里面藏着一个已经昏迷的和尚......

这下玩大了。

如果公开事实真相,那么用不了几天,“张金珠偷和尚”就会传遍太原,张百万家族身败名裂。如果不公开真相,又无法挽回“张玉珠离家私奔”的黑历史。

思来想去,张百万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对外声明,自张金珠家抬回的衣柜里就藏着张玉珠,但张玉珠已经死了,马上要办葬礼,亲朋好友可以来吊唁。

这样一来,张金珠偷和尚的事就不会有人知道,张玉珠社会性死亡但真人活着,两个女儿都能保全,张百万的名声也不受牵累,唯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花和尚的命。

做出决定,张百万就开始购买棺材、布置灵堂,然后给花和尚换上张玉珠的衣服,抬进棺材里。

张百万的计划很完美,但事情怎会如此顺利呢?

夜班三分的时候,花和尚逐渐清醒过来,发现自己躺在棺材里,又是一惊,随即推开棺材逃离张百万家。好巧不巧,花和尚也跑到城外豆腐店,向莫老汉借了一身衣服换上,并把张玉珠的衣服交给莫老汉代为保管。

可能是接连两次受到惊吓,花和尚想释放一下压力,便在离开豆腐店以后,随手勾搭了一个有夫之妇,结果被妇人的丈夫吴屠户发现,挥刀砍死,并将尸体扔进水井,几天后才被人发现。

张百万女儿的尸体丢了、和尚被人杀了,这两件事搅的太原满城风雨。

“丢尸”一事,世人视为怪力乱神,不敢轻易评判,但在世人心目中,和尚是给人祈福的,被人杀了要遭报应,于是就要求官府严加盘查,一定要给太原人民一个交代。

经过一番盘查,阳曲知县杨重民得知,和尚曾经去过莫老汉的豆腐店。

为了尽快结案,平息太原的舆情,同时保住自己的政治前途,杨重民立即命人逮捕莫老汉,然后动用重刑,逼莫老汉承认自己是杀害和尚的凶手。

这套流程做完,杨重民宣布结案。

按照晚清的政治风气来说,和尚之死案件已经有了结论,“丢尸”事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会逐渐淡化,那么这起社会事件就到此为止了。

但,事情很快出现了三个神转折——

曹文璜返回太原,准备把驴子还给莫老汉,结果在晋祠附近遇见吴屠户。两人原本是旧相识,这次见面便喝了一些酒,吴屠户将杀死和尚的真相告诉了曹文璜。曹文璜得知莫老汉是冤枉的,便跑到阳曲县举报吴屠户,为莫老汉伸冤。

杨重民见有人反驳自己的判决,为维护自己的权威,直接将曹文璜判为帮凶,押赴大牢。

而就在这个时候,曹文璜的友人、交城县令陈砥节被提拔到山西提刑按察使司任职,张玉珠通过陈砥节的关系,把案件捅到省里,又在陈砥节的斡旋下,山西提刑按察使司重新审理案件,最终真相大白,莫老汉和曹文璜重获自由,吴屠户被判以重刑。

一桩串联起富户联姻、富太偷人、捉奸凶杀、官员懒政、青天老爷横空出世的案件,就这样结束了,曹文璜和张玉珠也开始了新生活。

因为案件充满离奇和巧合,故而被人称为奇案。

4

第三个发生的案件是同治光绪年间的南通杀子案。

在三个案件中,这个案件是最残忍的。

同治光绪年间,江苏南通如皋县有一对年轻夫妻,男姓王、女姓徐,两人育有一子一女,女孩名叫王金定,男孩名叫王官保。

原本这是一个温馨和睦的小家庭,但不幸的是,两个孩子尚未长成,男主人王某就病逝了,留下女主人王徐氏和两个孩子。

母子三人的生活条件如何,我们现在不得而知,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时王徐氏正值风华正茂的年龄,难以忍受寂寞,于是她和附近一座寺庙的和尚勾搭起来,经常将其带回家行苟且之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时间一长,王徐氏与和尚的事就被年仅九岁的王官保发现了,王官保大怒,立即闯进房间赶走和尚,又追到庙里把和尚暴打一顿。

和尚发现事情败露,为保住自己的身份和名节,自此不再和王徐氏幽会。

和尚不再前来,王徐氏的寂寞无法排解,度日如年。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王徐氏越想越生气:“要不是那个小崽子,我至于这样么”,然后便怒从中起,举起家里的刀具将王官保杀死,并把尸体分散装入油坛埋入地下。

数日后,王官保的私塾教师发现弟子许久不见,便找到王官保的姐姐王金定,问她家里发生了什么事,为何王官保不来读书?

王金定一听,情绪瞬间崩溃,大哭着告诉教师:“我弟弟让我娘给杀了。”

母亲杀亲子,这是什么惊世奇闻???

尽管教师怀疑事情的真实性,但王金定的情绪不像假的,为保险起见,教师还是到如皋县衙举报王徐氏杀害王官保。

问题在于,“王徐氏杀害王官保”一事只是教师听王金定说的,教师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一事件的真实性,于是如皋知县认为教师是诬告,随即以诬告罪将其拘捕。

再过几天,教师的妻子听闻丈夫被拘捕,又来县衙击鼓喊冤,想把丈夫救出来。

任何时代,人们都有看病和受教育的需求,所以医生和教师是永不失业的职业,更是人人都想拉拢的社会群体。

而在晚清时期,尽管私塾教师的层级不高,但仍然是清朝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士人阶层的重要基石。

基于这两层因素,教师妻子击鼓喊冤,直接把“私塾教师被捕”一事搞成惊动社会的大新闻,涉及到清朝教育系统、士人阶层、社会舆论等方方面面。

案件牵连如此广泛,已经超出如皋县衙的能力范围,于是这一案件迅速上升到省级高度,得到江苏巡抚、布政使、按察使的重视。

此后一段时间,江苏相关部门经过明察暗访,终于查清王徐氏与和尚的奸情、王徐氏杀害王官保的真相,然后将王徐氏与和尚绳之以法,私塾教师无罪释放。

可以说,南通杀子案能够真相大白,关键因素是教师妻子击鼓喊冤造成社会轰动,引起江苏官府和省级高层的重视。否则的话,他们是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关心王徐氏杀害亲子事件的。

5

以上三个案件的性质各不相同,有的是官场谋杀、有的是富户恩怨、有的是桃色花边,但从案件的结果来看,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三个案件都出现了一个青天大老爷的角色。

李毓昌案的嘉庆皇帝、太原奇案的陈砥节、南通杀子案的江苏巡抚等人,都是各自案件里的青天大老爷。

正是这几个青天大老爷的出现,才在案件难以决断的时候,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最终查明案件真相,惩恶扬善。

而这几个青天大老爷之所以出现,关键因素有两个。

其一是案件出于种种原因造成社会轰动,官府为平息事态缓解压力,被迫全力以赴查明真相。

其二是案件涉及到某个群体的根本利益,这个群体从维护自我利益的角度出发,向更高一层的政治权力施加压力,逼迫他们查明案件真相,还本群体的当事人清白。

归结起来,这两个因素其实都指向一个最终结论——

个人力量微不足道,要想保证个人利益就必须融入一个群体,然后把个人利益和群体的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最终用群体的共同利益来维护你的个人利益。

而融入群体的过程,就是你培养统战价值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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