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一公司规定员工上班期间不能出公司门,你怎么看?
3月24日,安徽合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一家公司应聘后发现,公司没有午休,且员工在用餐时间也不得离开公司,因此在工作的第一天便决定辞职。视频中,该网友展示了一份公司办公规范文件,其中第四条规定:上班期间禁止外出,除非特殊情况,需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报备人事部门。根据视频评论区中网友提供的“小鹿妈妈品牌”等线索,经视直播记者查询到“小鹿妈妈”品牌所属的公司是安徽鹿妈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月25日,记者第一次询问公司人事部门,对方未对问题作出正面回应。随后,记者以求职者的身份再次询问,工作人员确认公司确实没有午休,员工用餐时也不得离开公司,工作时间为早上九点至晚上六点。
另据正在新闻报道,小鹿妈妈多名员工称,公司全天禁止员工使用手机、走出公司;午休时无法出门就餐,外卖也必须在工位吃;特殊情况想走出公司大门,需打报告申请才可出门;如违反,会被安排打扫卫生。小鹿妈妈公司针对外界关于公司无午休制度的质疑作出了回应。公司澄清,并非完全没有午休时间,而是没有设定固定的休息时段,鉴于公司员工众多,无法安排全体员工同时休息。至于员工在休息时间是否可以离开工作场所,公司尚未给出明确答复。
3月25日,记者联系了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指出,公司规定的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九点至下午六点,共计9个小时。根据相关法律,标准工作时间应为8小时,若工作时间超出,公司应向员工支付加班费,若未支付加班费,则应有至少1小时的午休时间,员工在午休期间有权自由选择是否离开公司。若公司强制规定员工不得离开,这将违反劳动法规定,求职者可以收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3月26日,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告诉正在新闻,昨天他们关注到媒体报道后,就已经去过小鹿妈妈调查,“已经立案,今天还会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