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解放后国家“拿了全国农民的钱,去给企业工人谋福利”,是不准确的
【本文由“望君烟水阔”推荐,来自《过去托儿所由企业或单位主办,解决家庭抚养成本问题》评论区,标题为望君烟水阔添加】
- 半截烟头
这不是几个钱的问题。这是拿了全国农民的钱,去给企业工人谋福利。
假如你是个企业家,你给你的职工办一所托儿所,这是可能的。因为这钱是你自己出的,你给你的工人每人再请个保姆佣人也由的你。但是,你不能拿着我的钱这么干。
很简单,你自己出钱的话,你会省下每顿饭钱,而你拿我的钱这么干的话,你只会吃的更多。我的同胞什么德行,我了解,你别想骗我。
说解放后国家“是拿了全国农民的钱,去给企业工人谋福利”,是讲得不准确的。实际情况是,刚解放时,新中国的工业企业很少,因此,由工业企业给国家交的税收,虽然按人均交税高于农村,但是总量低于农村。这时候,国家收到的税投入到经济领域时,同样数额的投资(如10万元),投入到工业和农业,一年后,前者能得到比较高的利润(如8万元),后者只能得到比较低的利润(如2万元)。
因此,为了提高投资的利润总额,刚解放时,国家收到的税款,是优先投到工业上,每个工人人均上交国家的利润和税收,是每个农民人均上交的农业税(公粮)的好几倍。由于在实际操作中,工人上交国家的利润和税收与工人的技术水平、工作态度关系很大,为了鼓励工人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工作积极性,国家就在工人上交的利润和税收中拿出一部分作为福利发给企业工人;这部分钱,从人均获得量来说,新中国的工人要高于农民。
随着新中国工业企业越来越多,国家从工业企业收到的利润和税收,很快就超过了全国的农业税;从这时候开始,从总体上说,国家开始用从工业投资上收到的利润和税收,反哺农村了;农业税占国家收入的比例则越来越小,直到农业税对于国民经济的作用几乎成为微乎其微时,国家就下决心停收了农业税。这就是准确的事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