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有“千禾0”商标的酱油,是否真的是零添加?是否是误导消费者?大家怎么选酱油?
据“消费者报道”,今年3月,该杂志向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送检了13款宣称零添加的酱油,测评指标为总砷和镉。
测试结果显示,送检的13款宣称零添加酱油中,12款检出镉,7款检出总砷。其中,千禾御藏本酿380天酱油中,检测出0.0110mg/kg的镉。该检测结果引发大量关注议论。
这两款酱油都是“千禾0”系列,右边这款注明零添加
19日,记者联系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千禾0”是不是意味着零添加?对此客服人员一直没有正面回应,只是表示:“请您完全完全放心,您可以看下我们的有千禾0标志的系列产品的配料表,仅使用常见的食品原料生产,甚至连酵母抽提物都不添加。”
记者同时咨询,被“消费者报道”点名的御藏本酿380天酱油瓶身有“千禾0”字样,它是不是零添加产品,客服人员也没有回应。
湖北好律律师事务所主任陈亮认为,该公司注册“千禾0”这个商标本身并不违法,但在实际使用时,因其同时宣传“零添加”产品,易让消费者产生概念混淆。如果“千禾0”并不意味着“零添加”,该公司主观上存在故意误导消费者的嫌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可介入调查,责令其改正。
3月21日凌晨,千禾味业发布关于媒体报道酱油产品检出“镉”以及与零添加相关情况与消费者的沟通说明。就酱油检出“镉”,说明称,媒体报道所述千禾御藏本酿 380 天酱油的配料为水、非转基因黄豆、小麦、食用盐,未外源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和其它化学剂。“镉”存在于水、土壤、各类农产品中,酱油产品检出的微量“镉”来源于原料。
根据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酱油主要原料中“镉”的限量为:大豆≤0.2mg/kg,小麦≤0.1mg/kg,食用盐≤0.5mg/kg。我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关于商标与零添加关系,千禾味业在说明表示,该系列产品不存在蹭热点混淆零添加概念的行为。该商标设立的初心是为了对零添加产品做区别,便于广大消费者选购,不存在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在千禾官方网店评论区里,找到了上述两款分别为“千禾0御藏本酿380天酱油”和“千禾0零添加酱油380天”。两款配料相似,只不过后者的食用盐中未加碘。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食品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按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4.1.3 配料表
4.1.3.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按4.1.2的要求标示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按照4.1.3.1.4的要求标示名称。
4.1.3.1.1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配料表”,并按本标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4.1.3.1.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4.1.3.1.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4.1.3.1.4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 2760中的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可以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也可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并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或国际编码(INS号)(标示形式见附录B)。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选择附录B中的一种形式标示食品添加剂。当采用同时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和国际编码的形式时,若某种食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名称不包括其制法。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4.1.3.1.5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4.1.3.1.6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原始配料,国家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