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调整刑责年龄范围,你认为调整为多少合适?
据经济观察网报道,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为2025年全国两会准备的一份建议与校园霸凌及建立分级追责机制相关。
在当前恶性校园霸凌案件中,部分施暴者因年龄问题免于刑事处罚并引发争议。张伯礼建议,调整刑事责任年龄适用范围,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刑责年龄降至12岁。
张伯礼表示,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分级追责机制。参考日本“特定少年”制度,对12-14周岁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等恶性犯罪的未成年人,可设定经最高检核准追究刑责的特殊程序;同时建议取消14-16周岁施暴者在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件中的年龄豁免。
张伯礼认为,此类调整通过最高检核准程序严格把关,既体现对极端恶性犯罪的零容忍,又避免“一刀切”可能造成的误判。配套措施包括强制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干预等制度,以实现惩戒与矫治的有机统一。
据新华社报道,此前,日本规定不满20岁的青少年犯罪适用于《少年法》。日本国会于2000年11月通过修改《少年法》的决议,将青少年刑事责任年龄由原来的16岁下调到14岁,并加大对16岁以上刑事责任主体的处罚力度。
2022年,日本《民法》将法定成年年龄由20岁下调至18岁,《少年法》也作出相应调整,把18岁和19岁青少年单列为“特定少年”,加大对他们的刑责力度。
日本现行法律规定,对不满14岁少年儿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12岁左右的“触法少年”经家庭法院审理后,将被收容至儿童指导中心改过自新,接受指导。
此前,我国已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了个别下调。
2020年12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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