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现中铁二局上亿假商票!打假刻不容缓

来源: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轨道交通plus”

随着承兑汇票不断普及,有不法分子打起了假承兑汇票的主意。利用票据作案的新手法也层出不穷,防范和化解票据风险刻不容缓!

刚刚得到官方消息,近日,票据市场出现了大量出票人为“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开户行为“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票面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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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流通的该票票面金额已超过1亿,并且已被认定为假票!

对此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今日紧急发布公告,对这批假商票情况进行了官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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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近期票据市场上出现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并且中铁二局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风险,不要接收该类商业承兑汇票、不要进行贴现、交易,造成的损失中铁二局不承担责任。

说白了这票和中铁二局没有关系,到期可能无法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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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面流通假中铁二局商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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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局真票样例

有专业人士对假票进行了模拟分析:

“假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组织机构代码与发公告的“中铁二局”代码是一致的,也就是说这个电子商票在票据纬度要素方面不存在“伪造”,这也是中铁二局着急公告的重要原因。因为在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中,李逵和李鬼他们除了开户行不一样,身份要素都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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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专业人士在不讨论某局是不是真假的情况下分析模拟了假票如何诞生:

那么假票是如何诞生的呢?专业人士做了如下分析:

第一种,中铁二局内部工作人员,未经过中铁二局内部合法授权,拿着相关材料(已加盖了中铁二局真实公章、印章),到前进大街支行开出了账户,然后进行开票的。

专业人士认为,这属于中铁二局内控问题导致的公司“无权限”的工作人员开立了账户,且该账户对外属于表见代理下的开票,中铁二局应对于开立的票据依然承担票据法下的法律责任,公告不能免除其自身责任。至于有无授权或犯罪的情形,和票据合法持有人无关,理应兑付,中铁二局自己其他的问题该报案报案,该找犯罪分子追责的追责。

第二种,中铁二局内部人员或外部犯罪分子,拿着伪造的材料(公章均是伪造),到前进大街支行开出账户后进行开票的。

专业人士认为,这种情况可能就和前进大街支行的开户审核有关了,这个李鬼开出的票据和真李逵没有关系,前进大街支行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中铁二局的公告一定程度撇清了责任。

第三种,中体二局集团知情,在外融资,崩盘后找背锅否认,但这种可能性不大。

目前中铁二局已经确认,此批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开出来的全是假票,局总部已经报经侦,现在干警正在赶往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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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票名单)

假票最近反复席卷而来,不久前才出现过中石油的假票,这次又是中铁二局,不法分子可能利用大企业商票的流通性实施假票事件,也可能内外勾结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出了事损失责任都是由自己来承担,所以我们要确保自己的手中没有拿到假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现在我们能做的,就是携起手来,转发拦截,让更多的票友免受损失!!!

什么是商业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且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可以向银行贴现,也可以流通转让。通俗点讲,商业承兑汇票也是付款人的一种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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