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行李砸中孩子早产离世,谁担责?

近日,有孕妇称乘坐动车被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致胎儿早产离世,引发社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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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网友发帖称,1月22号乘坐D3702次列车,在南宁东至南宁站区间,被行李架上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她提前在南宁站下车后,自行前往南宁妇幼保健院就医,因发现有先兆早产风险于次日进行剖宫产手术,婴儿超早产两日后不幸离世。

该网友称,事发至今铁路部门、行李主人均未主动联系本人,其多次向铁路部门联系,列车长回应称责任归属行李主人,行李主人回复称是铁路的责任,责任归属问题也未划分清楚。当事人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已找到(行李主人),但也是推卸责任,我们准备起诉了”。

2月19日,南宁站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此事因发生在列车上,归属广州铁路局负责,据其了解,广铁集团已有人员处理此事。

对于该网友称车站工作人员未提供医疗服务协助的情况,南宁站服务台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当天事发情况,但只要列车长提出,或乘客提出需求,服务台都会为重点旅客提供帮助。

对于行李坠落致伤涉及的法律问题,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鉴于目前权威机构还未给出调查结论,如果经调查,行李主人规范放置行李,即行李主人无过错的,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相反,若未规范放置导致行李掉落,行李主人需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而铁路方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若出现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允许不符合要求的行李箱带进车厢、未及时发现行李存在脱落风险等情形的,则视为铁路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一定的侵权赔偿责任。

来源: 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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