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被指恶意诉讼致维赛新材IPO失败 回应称将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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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州天晟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收到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赛新材”)起诉,对方认为天晟新材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导致其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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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告,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维赛新材诉天晟新材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维赛新材要求天晟新材登报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8000万元及维权合理开支20万元。

 

实际上,双方纠纷已持续近两年。2023年3月,天晟新材以维赛新材VICELL-V系列结构泡沫材料侵犯其发明专利为由,向青岛中院提起诉讼,索赔9860万元,并要求销毁库存产品。

 

彼时正值维赛新材递交IPO招股书的关键期,其核心产品PVC结构泡沫贡献了80%的营收。对此,维赛新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2023年9月份,涉案专利被宣告全部无效,青岛中院驳回了天晟新材的诉讼请求。

 

随后,天晟新材转而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4年1月29日,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天晟新材对维赛新材的起诉。而就在此前两周,深交所上市委原定审议维赛新材首发申请,却因重大事项临时取消会议。当时维赛新材已披露诉讼可能导致“核心产品停售风险”。

 

2024年4月24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称,由于维赛新材撤回上市申请,深交所决定终止其IPO进程。IPO失败后,维赛新材原计划通过上市募资扩产项目也随即搁浅。

 

2025年2月7日晚间,天晟新材发布公告披露,维赛新材认为天晟新材诉讼请求导致其丧失上市条件和审核门槛,最终导致维赛新材错过了上市窗口期,被迫终止上市,因此对天晟新材提起诉讼。

 

针对本次维赛新材的诉讼,天晟新材表示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该公司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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