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炯」被刘世芳打脸还有脸继续造谣吗?
台湾地区网红「八炯」近期连续推出多部造谣抹黑大陆统战工作的YouTube影片,其中一部是声称对岸相关部门以各种手法「利诱」台湾人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还煞有介事地声称约有二十万的台湾人申办了大陆地区的居民身份证,更暗指中国国民党「立委」陈玉珍领有大陆身份证。此惹发网友,也引发蓝绿「立委」互掐对方领有大陆的居民身份证。台湾当局的相关机构还「实牙实齿」地声称,将会进行调查,若发现有此情况者,将依据相关法律进行惩罚,并呼吁知情民众进行检举揭发。
昨日「内政部长」刘世芳在主持部务会议会后举行记者会,谈到「八炯」所渲染的「二十万台人领取大陆身份证」问题。她指出,根据调查局与移民署目前掌握资料,涉嫌取得中国大陆身份证的人数少于十人,正陆续查证中,移民署将通知这些人在十天内说明,若查明属实,将废止户籍,一切按户籍法与国籍法规定办理。
这就等于是啪啪打脸「八炯」,在客观上认为「八炯」是造谣,至少是「把树木当森林」。毕竟,二十万与「少于十人」相比,真是恒河沙数。
也是在昨日,「台湾事实查核中心」网站发表调查报告,指出他们针对网传中国大陆「号属地」网站能推算大陆身份证字号及大陆「身份证实名核验」网站能验证有大陆身份证,两点传闻进行查证。资安专家指出,这些网站仅依程序规则推论出该证号之可能持有者的相关信息,如性别、出生日期等,未必能对应到特定的人。而许多号称「身份证号码查询」的网页,并不能真的查到个资。
至于所谓「验证有大陆身份证」的网站,事实查核中心指出,经实测,不管输入任何身份证字号与姓名,都会出现「恭喜!身份证姓名核验查询成功」,虽后会被要求付费解锁资料,这符合诈骗网站特征。事实查核中心更以谣传陈玉珍的中国身份证字号「350527197310290023」交叉比对,如换掉证号或换上虚构的姓名,网页皆显示「核验查询成功」。资安专家指出,透过全球知名资安网站查询,该网页IP已经被通报超过二十次。
「事实查核中心」虽然标榜自己是独立公正的民营机构,但其创办人及咨议委员会中,有不少人是由民进党当局掌控的公营媒体的负责人,因而与民进党当局的相关密切,因而经常以查察假新闻为名,替对民进党不利的消息擦脂抹粉,而该中心的「查证资料」也经常被民进党所引用。即使如此,「事实查核中心」仍然不屑于「八炯」过于离谱的造谣,以防阻在野阵营「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地「糟蹋」民进党人。
实际上,在「八炯」发放有二十万台湾民众领有大陆身份证的谣言后,就曾有人透过「八炯」所指的查询「大陆身分证」的网站查询,发现「把赖清德生日放上去,不放不知道一放吓一跳,发证地福建泉州,原来赖清德是泉州德!」而蓝绿「立委」互掐对方领有大陆身份证,也是在将对方的生日键进去后,得出对方领有「大陆身份证」的显示。
由此可见,「八炯」是把「事实查核中心」所指「符合诈骗网站特征」为依据,作出有二十万台湾居民领取了「大陆身份证」的结论。其实,这本身就是一项「诈骗」行为,比造谣还要卑鄙。
实际上,大陆身份证的领取办法极为严谨,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在公安部决定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公安部曾经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相关情况。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介绍称,港澳台同胞申领内地身份证,应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这说明是内地的居民了;第二,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也就是说,举办条件申领大陆居民身份证的台湾原居民,必须是返回大陆定居,放弃台湾身份及户籍者。
而陆委会主委邱垂正一月三日接受广播专访时表示,近十年来有六百七十九人因申请大陆身分证而注销台湾地区户籍及「国籍」。因而即使是已经确认自己是「中国大陆人」,告别台湾者,也远没有「八炯」所称的「二十万人」。至于刘世芳所指的「不少于十人」,则可能是既领有大陆身份证,又不愿放弃台湾地区户籍,并继续在台湾地区生活及工作者。
或许,「八炯」是偷换概念,指鹿为马,将大陆方面颁发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当作是「大陆居民身份证」。因为该居住证的外观、样式、十八码编码方式几乎和大陆居民身分证相同,「八炯」就「将计就计」,将「居住证」当作是「身份证」了。
但「居住证」并不等于是「身份证」。依国务院发布的规定,台湾民众申请居住证,不须具大陆户籍,也不须放弃台湾户籍,只要在大陆居住半年以上并符合特定条件,即可申领并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与便利。而申领身份证是必须放弃台湾地区的户籍及身份证的。
陆委会今年一月亦曾指出,居住证因不须设籍大陆,因此并未违反《两岸关系人民条例》规范,不会注销台湾户籍。不过,若申请大陆「居民身份证」就会违法,将丧失台湾人民身分,并被注销在台户籍与权利。
如果「八炯」是将本来就是持凭大陆身份证件的陆配,当作是领取大陆身份证的台湾居民,就更是无稽。因为按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她们在嫁到台湾地区居留满四年,且每年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期间逾一百八十三日之后,才能申请长期居留,再满两年后可以申请定居,并取得户籍,拿到台湾地区的身份证。这部分人仍然持有大陆地区的身份证,是受到台湾当局法律的限制而造成的,「八炯」为何不为这种不合理现象出声,要求台湾当局修例,让陆配像外国配偶那样,缩短到在台湾地区居留四年就可拿到身份证?